1.我企業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聽説稅務部門會退付一筆手續費,請問具體的返還比例是多少?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
2.企業申請扣繳手續費返還有時間限制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規定,“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在年度內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徵關係終止的,應在終止後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費清算。
3.納稅人如何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請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
答:納稅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在【退付手續費核對】模組申請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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