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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三項扣除標準提高的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3-09-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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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新提高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根據《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2.我之前已經填報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資訊?

  答: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資訊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3.在限額提高之前多繳的稅款如何處理?

  答: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4.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間內?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5.父母均要滿60歲還是只要一位滿60歲即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 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納稅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準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6.我是一個合夥企業合夥人,平時取得的都是經營所得,沒有工資薪金所得,應該如何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

  答: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平時也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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