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跨校聯合培養”需要到國外讀書幾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況下,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原學校繼續保留學生學籍,子女在國外讀書期間,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2.本科畢業之後,準備考研究生的期間,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該生已經本科畢業,未實際參與全日制學歷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學籍,不符合《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研究生考試通過入學後,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階段子女教育。
3.個人填報住房貸款相關資訊時,“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是什麼意思?我該如何填寫該欄?
答:如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條件的住房貸款利息的,填寫本欄。無此情形的,無須填寫。
如夫妻婚後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者按扣除標準100%扣除的,則購買者需填寫本欄並選擇“否”。另一方應當在同一月份變更相關資訊、停止申報扣除。
如夫妻婚後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的,則夫妻雙方均需填寫本欄並選擇“是”。
4.丈夫婚前購買的首套住房,婚後由丈夫還貸,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