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86)財稅地字第008號<關於檢發<關於房産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關於車船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下發後,各地在貫徹執行中又陸續提出一些需要明確的問題.經研究,現作如下解釋和規定:
一,關於"房産"的解釋
"房産"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産.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産,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櫃,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於房産.
根據總局(86)財稅地字第008號文規定,"房産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産'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即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後作為房産余值計徵房産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按照上述原則,並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産原值,計徵房産稅.
二,關於房屋附屬設備的解釋
房産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
屬於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三,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集貿市場用房徵收房産稅的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集貿市場用房,不屬於工商部門自用的房産,按規定應徵收房産稅.但為了促進集貿市場的發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具體情況暫給予減稅或免稅照顧.
四,關於專用汽車(改裝車)徵免車船使用稅的規定 (此條失效)
專用汽車是指裝置有專用設備,具備特定的專用功能,用於承擔專門運輸任務或專項作業的汽車.凡環衛環保部門的路面清掃車,環境監測車;醫藥衛生部門的醫療手術車,防疫監測車;民政部門的殯儀車;公安部門的勘察車,交通監理車等,不論是否收費,均免征車船使用稅.凡用於生産經營的專用汽車,如流動餐車,液化石油氣罐車,冷藏車等均應徵收車船使用稅.對專用於建築作業,石油地質作業,機場作業,農林牧漁業等的專用汽車,如:瀝青撒布車,混凝土攪拌車,架線車,野外工程車等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規定徵稅或免稅.
專用汽車根據其功能噸位,參照機動載貨汽車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
五,關於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徵免車船使用稅的規定 (此條失效)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實行自收自支後,從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車船使用稅三年,三年後應按規定徵稅.
一,關於"房産"的解釋
"房産"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産.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産,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櫃,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於房産.
根據總局(86)財稅地字第008號文規定,"房産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産'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即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後作為房産余值計徵房産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按照上述原則,並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産原值,計徵房産稅.
二,關於房屋附屬設備的解釋
房産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
屬於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三,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集貿市場用房徵收房産稅的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集貿市場用房,不屬於工商部門自用的房産,按規定應徵收房産稅.但為了促進集貿市場的發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具體情況暫給予減稅或免稅照顧.
四,關於專用汽車(改裝車)徵免車船使用稅的規定 (此條失效)
專用汽車是指裝置有專用設備,具備特定的專用功能,用於承擔專門運輸任務或專項作業的汽車.凡環衛環保部門的路面清掃車,環境監測車;醫藥衛生部門的醫療手術車,防疫監測車;民政部門的殯儀車;公安部門的勘察車,交通監理車等,不論是否收費,均免征車船使用稅.凡用於生産經營的專用汽車,如流動餐車,液化石油氣罐車,冷藏車等均應徵收車船使用稅.對專用於建築作業,石油地質作業,機場作業,農林牧漁業等的專用汽車,如:瀝青撒布車,混凝土攪拌車,架線車,野外工程車等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規定徵稅或免稅.
專用汽車根據其功能噸位,參照機動載貨汽車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
五,關於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徵免車船使用稅的規定 (此條失效)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實行自收自支後,從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車船使用稅三年,三年後應按規定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