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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歐元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折算人民幣問題的通知

發佈時間:2006-09-0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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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稅發〔1999〕232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1999-12-08
廢止日期:2016-04-30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通知》(國稅發〔2006〕62號)。

    近來,部分儲蓄機構反映,目前歐元現鈔還未在市場上流通,歐元存款只有現匯存款,無現鈔存款,而且中國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外匯匯率中無現鈔買入價,所扣歐元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無法按現鈔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繳納入庫。經研究,現對歐元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折算人民幣繳納入庫的方法明確如下:
    歐元現鈔尚未在市場上流通,中國銀行未公佈人民幣對歐元的現鈔買入價之前,各儲蓄機構應將所扣的歐元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按照繳款上一月最後一日中國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外匯匯率中的歐元現匯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以人民幣繳入中央金庫。歐元現鈔在市場上流通,中國銀行公佈人民幣對歐元的現鈔買入價後,從中國銀行公佈人民幣對歐元的現鈔買入價的次月起,改按現鈔買入價將所扣歐元稅款折算成人民幣繳入中央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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