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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嘉定區、浦東新區、松江區、青浦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杜邦中國集團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補充養老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稅總函〔2013〕23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