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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生態環境部

關於印發《徵收揮發性有機物環境保護稅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6-07-28 16:43
字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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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稅〔2026〕50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生態環境部

發文日期:2026-07-08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徵收揮發性有機物環境保護稅試點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徵收揮發性有機物環境保護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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