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採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
》(財關稅〔2016〕6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1月24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採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
》(財關稅〔2016〕6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