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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關於轉發《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採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7-03-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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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財稅〔2017〕13號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發文日期:2017-01-24
索引號:SY00242785X0201700039
主題分類: 政策文件

名稱: 關於轉發《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採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的通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採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

》(財關稅〔2016〕6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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