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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關於印發《2020年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0-08-1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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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稅總辦發〔2020〕34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發文日期:2020-07-28

狀態:全文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稅務系統政務公開重點任務清單》(以下簡稱《任務清單》),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抓好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政務公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務公開工作作出系列部署。政務公開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對於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具有重要意義。各級稅務機關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務公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提升站位,自覺把政務公開要求貫穿于稅收工作全過程,推動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服務“六穩”“六保”大局舉措落實落細,為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夯實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夯實工作責任。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要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有關工作;分管政務公開的負責同志要具體抓好政務公開工作重點任務落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分管領域政務公開。各級稅務機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認真履職盡責,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有效落地。

  三、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各省稅務局要結合實際,對《任務清單》確定的工作事項、責任單位作進一步明確。各市、縣稅務局要對照《任務清單》和省稅務局安排,結合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有關要求,明確各項重點任務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完成時限。要強化績效考評和督查督辦,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細落實落地。稅務總局將適時抽查落實情況並予以通報。

  各地在落實《任務清單》過程中的做法以及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稅務總局(稅收宣傳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重點任務清單

  一、緊扣依法治稅推進用權公開

  1.深化稅務機關權責清單公開。稅務總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做好本機關權責清單編報工作。省及省以下具有執法主體資格且以自己名義對外執法的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所、稅務局稽查局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梳理本機關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責事項,編制公佈權責清單並動態更新。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稅務總局按要求推進,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2020年7月底前完成。

  2.規範稅務機構資訊公開。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法公開本機關工作職能、機構設置等資訊。按稅務總局統一要求,組織編寫機構職能目錄並向社會公開。

  責任單位:人事司&&,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3.健全重大稅務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研究制定重大稅務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與納稅人繳費人等行政相對人生産經營密切相關的稅務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部門應當聽取稅務行政相對人代表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部門應當將規章或規範性文件徵求意見稿及其説明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限一般不少於30日。

  責任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4.加強稅務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公開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系統梳理本機關制發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時立改廢。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彙編現行有效的稅費政策文件,逐步建成稅費政策庫,通過稅務網站集中統一對外公開並動態更新,提供線上便捷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政策法規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5.推進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稅總辦發〔2019〕65號)要求,動態更新政務公開內容,不斷提升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準。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緊扣“六穩”“六保”推進稅費政策發佈解讀和輔導

  6.加大減稅降費政策解讀力度。各級稅務機關要創新運用“稅務雲講堂”、新聞發佈會、政策吹風會、線上訪談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六穩”“六保”稅費優惠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發聲,以權威資訊加強輿論引導。稅務總局動態更新支援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支援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在稅務網站建立減稅降費、疫情防控稅費優惠政策、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等專題專區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服務專欄”,全面深入解讀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確保各項紓困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納稅服務司、政策法規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7.拓寬稅費政策發佈渠道。融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稅務網站和新媒體、12366納稅服務平臺以及辦稅服務廳等線上線下渠道,及時廣泛對外公佈稅費政策。加強稅務網站與各地政府網站、主流媒體和商業網站的連結,不斷提升稅費政策發佈宣傳的覆蓋面。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納稅服務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8.增強稅費政策措施解讀精準性。圍繞稅務總局黨委提出的“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數據服務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盡力”要求,對涉及納稅人繳費人切身利益的稅費政策及貫徹落實文件,各級稅務機關要從便於納稅人繳費人理解的角度加強解讀,著重解讀文件出臺的背景、意義、重點內容、理解難點、具體操作辦法、執行口徑、必要舉例説明和落實要求等。解讀稿要與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佈。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政策法規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9.提升基層稅務人員稅費政策輔導能力。稅務總局、省稅務局要更加注重增強基層稅務人員特別是12366納稅服務熱線、辦稅服務廳、稅務分局、稅務所等一線工作人員政策解答、操作輔導的能力。制定稅費政策及落實文件時,要同步加強“一竿子到底”培訓輔導,並通過及時發佈政策答問口徑、更新12366知識庫等方式,幫助一線工作人員提高政策理解、諮詢輔導等能力,確保減稅降費等各項政策措施在“最後一公里”落實中不遺漏、不走樣。

  責任單位:納稅服務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0.加強稅費政策落實效果宣傳。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揮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最直接的優勢,通過企業享受政策紅利的典型案例等,深入宣傳闡釋助力“六穩”“六保”工作的稅費政策落實舉措及效果,通過稅收大數據全面展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特點、新亮點,主動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釋放更多積極信號,有效提振市場信心。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緊扣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推進稅費服務公開

  11.深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各級稅務機關要主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進一步優化辦稅繳費流程,拓展網上辦稅繳費事項,創新“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方式並動態公佈事項清單。要主動以短信、微信及網站、新媒體等渠道讓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了解辦稅繳費新舉措,引導納稅人繳費人“多走網路”“少走馬路”,提升辦稅繳費效率。

  責任單位:徵管科技司、納稅服務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2.推進辦稅繳費便捷高效透明。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放管服”改革進程,動態更新並公開辦稅繳費服務指南,推進透明化辦稅繳費。推行新辦企業涉稅事項整合辦理,實現一套資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辦結。

  責任單位:納稅服務司、徵管科技司&&,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3.加大辦稅繳費問需服務力度。全面建立和實施稅務部門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完善納稅人需求和滿意度調查等制度。堅持服務導向,開展納稅人繳費人需求調查。充分運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微信等線上平臺,加強互動式辦稅繳費問題諮詢解答,並收集納稅人繳費人關注熱點,針對普遍性和共性問題統一制定發佈答問口徑,促進及時解決問題,有效回應關切。

  責任單位:納稅服務司、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0月底建成“好差評”系統,其他工作持續推進。

  14.嚴格依法保護納稅人繳費人等行政相對人資訊。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保密。嚴格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辦理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責任單位:稅收宣傳中心、徵管科技司、社會保險費司(非稅收入司)、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緊扣執行《條例》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

  15.強化主動公開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9〕136號)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協調機制、審查機制、發佈機制、動態調整機制,並按照公開許可權做好相關文件等政府資訊的審核發佈工作。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6.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平臺。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資訊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資訊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建設完成並逐步完善稅務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平臺,推動公開內容進一步聚焦重點政務資訊,公開方式更加統一規範,確保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並及時更新。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0月底前。

  17.規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辦理工作。稅務總局制定《稅務機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辦理規範》,優化完善稅務機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辦理流程、文書適用等工作規範。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從嚴把握不予公開範圍,對法定不予公開條款堅持最小化適用原則,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理資訊需求。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8.規範建議提案辦理公開。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要求,堅持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利用稅務網站等平臺,主動公開涉及公共利益、群眾廣泛關注的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建議和提案復文,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同時,還應當公開本單位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總體工作情況。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0月20日前,各司局主動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復文;2020年12月20日前,辦公廳公開辦理建議提案總體情況。各地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完成時限。

  19.增強稅務網站與新媒體政務公開功能。加強稅務網站和新媒體內容建設,提升政務資訊權威發佈和線上服務水準。做好稅務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推進網站、新媒體、電子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增強數據應用和輔助決策能力,提升政策解讀宣傳整體發聲和服務公眾水準。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完善網站安全管理制度。稅務網站全部支援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

  責任單位:辦公廳、電子稅務管理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完成稅務網站全部支援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有關工作;其他工作持續推進。

  五、緊扣責任落實推進政務公開提質增效

  20.落實領導責任。各級稅務機關要確定一名局領導履行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職責,並報上級稅務機關備案。各級稅務機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指導監督,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及時糾正不當行為。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8月底前報送名單;其他工作持續推進。

  21.加強隊伍建設。各級稅務機關辦公室要積極履行政務公開工作職責,指定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建立政務公開聯絡員隊伍,並報上級稅務機關備案。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相關司局、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8月底前。

  22.強化培訓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把《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作為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並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必修課程。

  責任單位:教育中心、人事司、稅收宣傳中心&&,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23.嚴格考評監督。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優化完善政務公開績效考評指標。對未按要求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的,除嚴格績效考評外,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責問責。各級稅務機關貫徹落實本《任務清單》的主要情況,要納入202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辦公廳、稅收宣傳中心&&,各省稅務局分別落實。

  完成時限:2021年1月底前,各級稅務機關公開202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其他工作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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