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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選拔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的通告

發佈時間:2023-08-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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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23年第1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3-08-13

狀態:全文有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人才興稅戰略,培養和造就一支在高品質推進新發展階段稅收現代化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新時代稅務人才工作相關制度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定於近期啟動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週期為4年。

  二、培養方向

  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設置綜合管理、稅費業務、稅收資訊化3個專業,選拔110人,其中,稅務系統內105人(含定向5人),稅務系統外5人。具體為:

  綜合管理專業設稅收傳播、財務管理(含集中採購)方向,選拔20人,全部為稅務系統內學員(含定向5人);

  稅費業務專業設稅政綜合管理、稅收經濟分析、大企業稅收治理方向,選拔70人,其中,稅務系統內學員65人,稅收經濟分析、大企業稅收治理方向選拔稅務系統外學員5人。

  稅收資訊化專業設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稅務網路和數據安全管理方向,選拔20人,全部為稅務系統內學員。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過硬,立場堅定,勤奮好學,愛崗敬業,勇於擔當,實績突出,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執行落實和分析研究能力強,發展潛力較大,身體健康。

  2.本科畢業院校應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則上為一類大學),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或相應外語資質資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一類大學的限制。

  稅務系統內以下人員可不受本科畢業院校為一類大學的條件限制:

  (1)獲得一類大學碩士學位的。

  (2)獲得註冊會計師、稅務師(原註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證書的。

  (3)在稅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包括:

  ①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表彰的;

  ②榮獲三等功以上記功獎勵的;

  ③參與脫貧攻堅、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或在重大專項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成績十分突出,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揚肯定的。

  3.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

  4.稅務系統外人員應為國家機關中從事稅收相關工作的人員,且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稅務總局“千戶集團”名冊中內資企業集團的主管稅務或資訊技術的負責人;2022年度信用積分排名前10%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中具有註冊會計師、稅務師(原註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等資格的中高級執業管理人員;全國稅務專業碩士學位培養單位及知名科研機構中從事經濟、管理、法律、資訊技術等與稅收相關領域教學科研工作,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5.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6月1日以後出生)。稅務系統內的正處級幹部,經組織推薦,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5年6月1日以後出生)。

  6.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在稅務系統連續工作滿3年。稅務系統外報考人員應從事稅收相關工作滿5年。

  7.稅務系統內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數字人事年度考核結果均位於第2段以上,且近兩年(2021年、2022年)中至少有一年位於第1段。

  (二)破格條件

  對於不符合基本條件第3項,但符合其他基本條件的稅務系統內人員,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可破格報名參加選拔:

  1.本科畢業院校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限于一類大學)。

  2.198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3.由各省級稅務局推薦2名、各特派辦和稅務幹部學院分別推薦1名優秀正科級幹部破格參加選拔,在滿足各類報考條件基礎上,原則上須推薦稅收經濟分析、風險管理、大數據應用等領域業務比武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優先推薦有縣以上稅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職工作經歷的幹部,以及在稅收重大改革任務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破格選拔錄取名額為8人,符合破格報名條件人員可以報考任一專業。

  報考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任職(級)時間計算至2023年6月1日。其他相關解釋見《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條件有關事項的説明》(附件1)。

  四、選拔程式

  稅務系統內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選拔套裝程式括預錄取、學習能力評估、工作能力評估、綜合評價等四個環節。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預錄取成績佔50%,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佔25%,工作能力評估成績佔25%。綜合評價選拔期各個環節的表現後,公佈正式錄取人員名單。各環節及賦分規則如下:

  (一)預錄取

  包含資格審查、推薦、筆試、素質和業績評價、面試及考察等工作內容。推薦、筆試、素質和業績評價、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賦分,分別佔5%、35%、25%和35%;資格審查、英語水準考試、心理測評及考察,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1.個人報名

  選拔報名通過網路進行。稅務系統內通過稅務系統業務專網進行,2023年8月24日17時前,報考人員請登錄稅務幹部教育管理系統(http://100.16.91.243:8010/esenface,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稅務系統外人員填寫《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附件2),發至ljxb2023@163.com電子郵箱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選擇填報專業及方向,所選方向作為選拔期集中培訓時研究確定學員培養方向時的參考。

  所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材料,如在後續審核中發現不實問題,一律取消報考、培養資格。

  2.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

  (1)資格初審。2023年8月25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材料須由所在的稅務總局各司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稅務總局稅務幹部學院(以下簡稱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審核,確保真實、準確。稅務系統外人員報考須經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同意並通過審核。

  (2)資格復審。2023年8月30日17時前,稅務總局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稅務系統內人員由人事司進行復審,並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稅務系統外人員由教育中心進行復審,並通過個人報名電子郵箱反饋。

  資格復審結束後,稅務總局將發佈選拔考試通告,公佈參加考試考生名單。稅務系統內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稅務系統外考生在考試註冊時領取准考證。

  (3)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資格復審結束後,2023年9月1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考生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單位復審通過人員,按復審通過總人數50%(四捨五入)的比例研究確定組織推薦人選,並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組織推薦應重點考慮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政治表現,將政治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表現突出、堪當重任的人員作為推薦人選。組織推薦人員可獲推薦得分5分。

  稅務系統內符合報名條件,但未獲組織推薦的考生屬於個人自薦。筆試成績排名位於本專業錄取人數以內的自薦考生,可獲自薦得分3分。

  (4)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申報。2023年9月5日17時前,所有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應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附件3,以下簡稱《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要求準備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並提交至所在單位或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審核。稅務系統內考生同步在報名系統中錄入電子數據提交審核。審核時參考《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及有關説明》(附件4)。

  考生所在單位應及時對考生申報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及電子數據)進行初審,審核無誤的材料複印件應進行公示並加蓋單位公章,在材料顯著位置註明“已公示”。

  以上個人報名、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的時點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3.選拔考試

  第九批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初步定於9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考試通告為準。考試大綱見附件5。

  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業務能力考試、英語水準考試,採取閉卷機考方式。綜合知識和業務能力考試分專業進行,內容包括綜合知識、稅費業務、資訊技術等。按照選拔制度規定,在預錄取環節單獨組織英語水準考試,並由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軍辦)根據考生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成績,按15%計入筆試成績。具有其他外語語種較高能力水準資質資格的考生,可視同外語水準合格不再參加英語水準考試,其外語成績原則上按照英語水準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計算;如此類考生選擇參加英語水準考試,其外語成績按照考試成績與合格分數線成績孰高原則確認得分。筆試結束後,組織考生開展心理測評。

  面試在筆試後接續開展,分專業進行,主要考察組織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和培養潛質等。

  考生應于考試前一天17時前攜帶身份證、准考證、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到考點進行註冊,未經註冊者不允許參加考試。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審核後當場返還本人,複印件和《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作為素質和業績評價依據留存。

  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須由考生所在單位於註冊日前2天以書面形式向領軍辦説明情況。

  在考試開展的同時,領軍辦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及有關説明》組織審核評定考生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成績。

  4.考察和預錄取

  根據考生的推薦得分、筆試成績、素質和業績評價得分及面試成績,形成預錄取成績。對稅務系統內人員、稅務系統外人員,按考生報考專業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統籌考慮考生英語水準、心理測試等情況,按照各專業擬選拔人數1:1.2比例提出考察對象人選。對於進入排名的正科級破格人員,入選考察對象的人數按各專業錄取人數的8%控制(按四捨五入計算)。上述人選經領軍辦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確定預錄取考察對象,發佈考察通告。重點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情況。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預錄取對象,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發佈預錄取通告。

  (二)學習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人員參加2個月的選拔期集中培訓,採取課程測驗、研討交流、能力訓練、綜合考試等方式,對預錄取人員在政治素養、學習態度、學習效果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綜合測試、專項測試和作風表現三個方面,分別佔40%、40%、20%,總分為100分。

  選拔期集中培訓期間,領軍辦根據學員基本條件、預錄取成績、培訓表現、培養潛能及個人意向,研究確定學員培養方向。預錄取學員根據審定的專業方向,進入下一環節。

  (三)工作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人員參加3個月的選拔期實踐鍛鍊,通過崗位實踐、項目攻關、課題研究、專業測試等方式,對預錄取人員在政治素養、工作態度、業務水準、實戰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團隊協作、業績貢獻、培養潛能五個方面,各佔20%,總分為100分。

  (四)綜合評價及錄取

  根據預錄取成績、學習能力評估成績、工作能力評估成績,得出綜合評價成績,結合預錄取考察情況和選拔期間的現實表現,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確定正式錄取人員,發佈錄取通告。

  (五)定向選拔程式

  本次選拔從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宣傳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中國稅務雜誌社、中國稅務報社、中國稅務出版社5個單位定向選拔5名稅收傳播方向學員。上述單位各推薦2人,參加除素質和業績評價以外的預錄取、學習能力評估、工作能力評估和綜合評價等各個環節,最終擇優錄取。

  五、聯繫方式

  領軍辦(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聯繫人:姜濤、吳地金,電話:010-61986655、61986659。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68號,郵編:100053。

  特此通告。

  附件:1.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條件有關事項的説明

        2.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

        3.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

        4.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及有關説明

        5.第九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考試大綱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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