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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第十八批流動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6-04-0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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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稅〔2026〕37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6-03-30

狀態:全文有效

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

  現就“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第十八批流動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對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統一購置並捐贈給醫療機構的“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第十八批流動醫療車(具體受贈單位、車輛品牌、車輛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等見附件),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5號)等相關規定,免征車輛購置稅。

  列入本通知附件已徵稅的車輛,由主管稅務機關為納稅人辦理退稅。

  請遵照執行。

  附件:“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第十八批流動醫療車明細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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