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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推行辦稅事項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8-03-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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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稅總發〔2018〕26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8-02-27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發佈,以下簡稱《清單》),從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義

  人民群眾到政府機關辦事“最多跑一次”,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並給予充分肯定的重大“放管服”改革措施。2018年1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再次肯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創新。推行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稅務總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為此,各地稅務機關要提高思想認識,提升工作站位,強化領導,精心規劃,統籌安排,協調推進,確保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順利推進,切實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二、明確目標,堅持便民辦稅的工作方向

  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是指納稅人辦理《清單》範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各地稅務機關對《清單》所列辦稅事項應全面實現“最多跑一次”。各省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可結合實際在《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列“最多跑一次”的辦稅事項,形成本地國稅局、地稅局的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並於2018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告,自4月1日起同步實施。

  在推進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時,各省稅務機關應積極落實稅務總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進網上辦稅,最大程度讓納稅人辦稅“多走網路,少走馬路”。

  三、統籌規劃,系統做好改革的各項工作

  各地稅務機關要統籌規劃、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確保各項改革有序推進。

  (一)全面梳理實施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稅政、徵管、納服、宣傳和資訊化等各方面的事項,明確分工、加強協作,落實時間表、責任人,確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進。

  (二)細化《清單》中每一個辦稅事項的具體辦理流程,編寫《“最多跑一次”辦稅事項指南》,便利納稅人辦稅。

  (三)抓好稅務人員培訓。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進行全面培訓,確保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準確掌握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業務流程和工作要求。

  (四)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在改革實施前,要通過各地稅務機關網站、微信、微網志、移動客戶端、12366納稅服務平臺、二維碼等渠道,為納稅人輔導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條件、範圍、流程和注意事項。

  四、加強領導,保障改革任務全面落實到位

  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督查落實,為改革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一)各地稅務機關要明確分工和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提高改革的推動力。

  (二)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主動彙報,積極取得當地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援。

  (三)加強改革過程中督促檢查工作,發現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建立考核評估機制,綜合運用督查督辦、績效考評等方法,強化跟蹤問效,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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