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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印發《關於本市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0-03-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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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稅發〔2020〕20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0-03-16
索引號:SY00242785X0202000012
主題分類: 政策文件

名稱: 印發《關於本市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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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全文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各稅務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局)、資訊中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0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0〕11號)精神,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持續打造稅務系統優質服務品牌,不斷提升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現將市局制定的《關於本市開展 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上海市“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內容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0年3月16日     

  關於本市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0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0〕11號,以下簡稱意見),紮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以下簡稱春風行動),持續打造稅務系統優質服務品牌,不斷提升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現結合本市稅務工作實際,就開展2020年本市春風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戰疫情促發展服務全面小康”主題,按照“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數據服務大局要盡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堅持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回應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所需所急所盼,推出更具成效的便民實招,全力做到三個“相結合”,即支援抗擊疫情與促進企業發展相結合,增進辦稅便利與優化營商環境、深化 “放管服”改革相結合,回應社會關切與服務國家大局相結合,兼顧當前與長遠、注重整合與創新的要求,進一步創響特色鮮明的納稅服務品牌,給納稅人和繳費人帶來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

  二、行動內容

  圍繞稅務總局行動任務,本市共推出4類16項85條便民辦稅服務措施,按具體落實情況分為“落實類”“提升類”“創新類”三個屬性。其中,“落實類”為按照稅務總局工作要求落實的事項,共5條;“提升類”為在稅務總局工作要求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提升的事項,共66條;“創新類”為體現上海創新工作亮點的事項,共14條(詳見附件),具體內容如下:

  (一)支援疫情防控幫扶企業紓困解難

  1.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已出臺的支援防護物資生産企業、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進一步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或吸納特殊群體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簡化稅收優惠辦理程式,精準定位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人,確保各項優惠政策儘快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企業合理訴求,加強政策研究儲備。

  2.切實落實延期申報、延期繳稅和發票保障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辦理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稅。合理調整疫情期間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的定期定額。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以及對此類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發票“增版”“增量”的,可暫按需調整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不需事前實地查驗。

  3.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繼續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降低增值稅稅率、留抵退稅等政策,拓展政策宣傳效應、拓展便利服務舉措、拓展聽取意見建議完善政策的渠道,跟蹤政策執行情況,深化政策效應分析,強化稅收風險管理,進一步抓好減稅降費政策落地落細。

  4.推廣“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繳費事項範圍。推廣電子稅務局移動端繳納稅費業務的第三方支付。擴大發票領用和發票代開“網上申請、郵寄配送”的覆蓋面。不斷優化和拓展“非接觸式”出口退(免)稅服務。充分運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微信等線上平臺,開展互動式政策宣傳輔導和辦稅繳費問題諮詢解答。建立“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制度體系。做好辦稅服務場所疫情防護工作,統籌規劃辦稅路徑,增強導稅力量。對確需至窗口辦理的納稅人,採取即辦事項加速辦,非即辦事項先收後辦,能自助辦理事項自助辦,確保納稅人“放心進大廳、事情快捷辦”。

  (二)積極推動企業復工復産

  5.加強政策和服務效應分析。按照市委、市府要求做好支援企業復工復産相關工作。配合其他部門需求,提供稅收數據等服務。運用稅收數據分析,提出務實管用的支援措施和有針對性建議。準確把握決策需求,用更高品質的分析成果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6.精準對接重點企業需求。對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做好“點對點”跟蹤服務工作。持續完善稅企直連平臺,依申請為符合條件大企業提供稅企直連服務,分批次推廣到10%左右的千戶集團。提升大企業複雜涉稅事項服務層級,依託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納稅服務工作機制,協調重組中的政策適用,依申請協調處理跨區域涉稅事項。

  7.著力優化小微企業服務。多渠道宣傳推廣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服務專欄。探索推行小微企業省內跨區遷移線上辦理。加強與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不斷擴大銀稅互動共用數據範圍,進一步擴大受惠企業數量。探索銀稅互動平臺移動端應用,進一步提速銀稅互動效率,實現小微企業貸款網上“一站式”辦理。

  (三)全力服務國家發展戰略

  8.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繼續落實好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等稅收政策。按照《支援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相關優惠政策,抓好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扶貧貨物免征增值稅等政策落實,跟蹤執行情況,開展效應分析。紮實做好稅務系統對口扶貧工作。進一步健全綠色稅制體系,完善節能、治污設施、監測設備、第三方防治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好環境保護稅法,做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

  9.加強區域協調發展。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和落實支援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的稅收措施。進一步完善稅收支援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徵管和服務措施。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長三角地區跨區域“最多跑一次”清單,在全市逐步推廣。

  10.更好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協助稅務總局依託網路培訓平臺為“一帶一路”國家稅務官員提供線上培訓。積極配合稅務總局進一步加大與“一帶一路”國家和國際産能合作重點國家的稅收協定談簽力度,避免或消除雙重徵稅。創新“非接觸式”宣傳輔導方式,著力優化“走出去”企業稅收服務,鞏固服務“走出去”特色品牌。

  11.大力支援外貿出口和服務外資發展。用足用好出口退稅工具,允許已放棄退稅權的企業選擇恢復退稅權。積極推動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範圍,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積極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措施。在機場離境口岸辦理退稅專用場所設立“即買即退”業務專屬郵箱,簡化“即買即退”業務確認手續;在退稅商店集中的大型商場試點開展“即買即退”集中辦理方式,擴大“即買即退”銷售規模。落實好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等優惠政策,落實非居民企業享受協定待遇資料備案改備查辦法,增強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便利度。利用稅收大數據,跟蹤分析外資企業生産經營、投資、利潤分配等情況,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四)切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12.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迎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工作。紮實開展好第29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推進和落實稅務服務“好差評”、稅收徵管操作規範、納稅服務規範等制度和文件。對外發佈本市稅收服務承諾。進一步完善上海稅收營商環境評測師和特邀觀察員工作機制,結合重點工作開展評測項目,發揮評測師和觀察員效能。

  13.提高辦稅繳費便利化水準。推進稅(費)綜合申報,進一步優化主表、附表填列內容、加強附表相關數據比對,強化數據申報綜合管理。推行新辦企業涉稅事項整合辦理。簡化優化稅費申報手續。研究推進財産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整合優化非稅收入申報表。推行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免填寫服務。完善拓展電子稅務局功能。推行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豐富多元繳費渠道,更大程度方便繳費人辦理繳費及相關業務。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民政等部門合作,推動實現網簽合同備案、婚姻登記等資訊共用。進一步深化房地産交易業務聯辦服務改革,實現企業間不動産轉移登記當場繳稅、當場辦結。升級納稅服務智慧分析平臺,進一步完善優化數據展示和分析功能,構建辦稅服務場所監控管理機制。積極推進納稅服務“社會共治”工作,針對納稅人需求特點,明確分類分級管理要求,有針對性地推出個性化服務措施。

  14.優化發票服務。按照稅務總局要求,對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拓展升級,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對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開放增值稅進項憑證電子數據,允許納稅人自行查詢下載本企業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票種的電子數據。自2020年3月1日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15.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諮詢、投訴、舉報等涉稅涉費訴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轉辦、限時響應、結果回訪、跟蹤監督、績效考評機制。明確破産清算期間管理人可以企業名義按規定申領開具發票或者代開發票、辦理納稅申報等涉稅事宜。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在認定非正常戶時取消實地核查要求,並將未申報時間統一延長為3個月;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由稅收徵管資訊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以先行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嚴肅組織收入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收“過頭稅費”行為。

  16.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注重多運用稅收大數據開展案頭風險分析;注重多運用風險導向下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評價結果開展差異化管理;注重多運用兼顧法理情的審慎包容監管。全面梳理進戶檢查事項,制定並公佈進戶檢查事項清單。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供匯算清繳申報體檢報告,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減少涉稅風險。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統籌推進

  要提升工作站位,統籌整合創新,將“春風行動”與支援抗擊疫情、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有機結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措施和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地。

  (二)統籌推進,協同發力

  要切實發揮好“春風行動”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指揮調度,強化協作配合,統一行動,同步推進,形成互相支援、協同提升服務質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突出亮點,精準宣傳

  要創新活動形式和內容,打造各具特色的“春風行動”,結合納稅人關注熱點,加強春風行動工作亮點和經驗的宣傳報道,提高宣傳的精準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強化責任,跟蹤問效

  要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確定落實時限,加強對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跟蹤實施效果,不斷改進完善。要將階段性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及時向市局反饋,市局將根據“春風行動”進展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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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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