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11月3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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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