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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關於撤消10家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通知

發佈時間:2004-02-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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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經貿技術〔2001〕1036號

發文單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發文日期:2001-10-12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海關廣東分署及各直屬海關,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2000年評價結果,洛陽春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工程機械企業集團公司、成都無縫鋼管廠、彩虹電子集團公司、郵電部成都電纜廠、新疆鋰鹽廠、佛山電子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汽車軸承集團公司、中國揚子石油化工公司等9家企業技術中心不合格。青海工程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調整重組,申請登出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按照《關於調整〈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評價辦法〉及〈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的通知》,決定撤消上述10家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停止享受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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