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略)
稅務師事務所財務管理辦法(試 行)
第一條 為規範稅務師事務所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企業財務通則>,並結合稅務師事務所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關批准,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和合夥稅務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第三條 事務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正確進行各項財務收支的會計核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稅,及時足額交納會費,並接受主管稅務機關和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事務所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益金),未分配利潤.法定盈餘公積金和任意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等事業發展方面,不得挪作他用;法定盈餘公益金用於事務所的集體福利.
第五條 事務所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未交稅金,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職業風險基金,住房週轉金等.
第六條 事務所流動資産包括現金,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等.
事務所非流動資産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無形資産,遞延資産等.
第七條 事務所所購建的實物資産,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産核算.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可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固定資産目錄.
事務所固定資産應計提折舊,計入業務支出.折舊方法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使用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企業財務制度>;固定資産的凈殘值率為固定資産原值的3%.
事務所發生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業務支出.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待攤的辦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固定資産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事務所應當於年終決算前對固定資産進行一次盤點清查,發生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産凈值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第八條 事務所遞延資産包括開辦費等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等.
開辦費是指事務所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開辦費自事務所開業之次月起分期攤入業務支出,攤銷期一般不短于5年.
第九條 事務所通過認購債券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執行.
事務所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
第十條 事務所的支出包括業務支出和其他支出.
業務支出是指事務所開展業務所必須的各種費用開支,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工作餐費,修理費,租賃費,折舊費,物料用品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會議費,營業稅及附加,其他稅金,會費,汽車費用,失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職業風險基金,存貨盤虧處理和其他業務支出等.
(一)工資是指全體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和津貼,試用期臨時待遇.
(二)福利費按事務所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用於職工的醫藥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三)工會經費是指按事務所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四)辦公費是指用於辦公用文具,印刷,水電等費用.
(五)郵電費是指用於事務所交寄信件和通訊工具使用的費用.
(六)差旅費是指事務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費用.
(七)工作餐費是指用於為事務所工作人員(含為事務所工作的外請人員)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費用.
(八)修理費是指固定資産的日常修理費和大修理費用.
(九)租賃費是指租入固定資産的租金(不包括融資租賃費).
(十)折舊費是指按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費.
(十一)物料用品費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種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計入業務支出的費用.
(十二)職工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的1.5%提取,用於事務所職工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後續教育而支付的費用.
(十三)業務招待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往來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參照旅遊,飲食服務企業的標準執行.
(十四)會議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開展召開各種會議而支付的費用.
(十五)營業稅及附加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營業稅及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十六)其他稅金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等.
(十七)會費是指按照註冊稅務師協會章程和有關規定提取,分別上繳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和省級註冊稅務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會費.個人會員會費由註冊稅務師個人支付,不得列入本項目.
(十八)汽車費用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開展而支付的汽車費用.
(十九)失業保險費是指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十)勞動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職工退休統籌金,大病統籌金等.
(二十一)職業風險基金按業務收入的10%計提,作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誤而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提取累計額至少應達到法定註冊資本的80%.提取的職業風險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十二)存貨盤虧處理是指事務所存貨發生正常盤虧損失的處理.盤盈衝減業務支出.
(二十三)其他業務支出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業務支出,如:開辦費攤銷,財産保險費等.
其他支出是指業務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財務費用,壞賬損失,捐贈支出,固定資産盤虧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非常損失,附營業務支出等.
第十一條 事務所的收入包括業務收入,附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收入.
業務收入是指事務所接受委託對委託人進行綜合代理或單項代理取得的收入以及開展培訓等其他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附營業務收入是指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事務所投資凈收益,固定資産盤盈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等其他收入.
事務所的一切收入都必須按規定入賬,各項業務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事務所的各項收入應于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在業務尚未完成但已取得了款項或收取款項的憑據時,可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合同情況分期結轉收入.
第十二條 事務所的利潤是一個會計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減去支出後的凈額,再加減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在按照規定作相應的納稅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
事務所發生年度虧損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稅前彌補.
第十三條 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首先用於彌補事務所以前年度虧損;其次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額為事務所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剩餘部分事務所可按<公司法>有關規定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10%的比例用於事業發展)和應付投資者利潤.事務所的各項稅收減免轉作法定盈餘公積金.
合夥稅務師事務所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但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給部分合夥人或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十四條 事務所應按規定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財務報表.事務所報送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損益表,業務支出明細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分半年報,年度報兩種.事務所的半年報時間為7月15日前;年度報時間為第二年2月15日前報送到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匯總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及損益表附列資料)報送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 事務所發生解散或破産以及其他原因宣佈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六條 各事務所根據本規定,結合事務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所的財務管理辦法,並報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試 行)
一,總 則
(一)為加強稅務師事務所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工作,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結合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關批准,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和合夥稅務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三)事務所應按本辦法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並報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備案.
本辦法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是為了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和查閱賬簿,實行會計電算化.對上述科目編號不得任意改變或打亂重編,需要增設會計科目,其編號必須遵循分類編號原則.
事務所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四)事務所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説明,由本辦法規定;事務所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事務所自行規定.
事務所的會計報表應按半年,全年報送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匯總年度會計報表按時報送國家稅務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
事務所會計報表的編報時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半年報:應于當年7月15日前報出(如最後一天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年報:應于第二年2月15日前報出.
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年度匯總報表應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報出.
事務所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各種會計報表,要做到編報及時,情況真實,內容完整,數字準確,説明全面,不得藉故任意估列數字,弄虛作假,篡改數字.
事務所年度會計報表和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匯總的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報表附注説明,其內容主要包括:業務計劃,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業務收支升降原因;稅金及會費上繳情況;事務所內部管理情況;及其他有關財務方面需要説明的問題.
事務所須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按期報送資産負債表及補充資料,損益表,業務支出明細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並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事務所名稱,地址,開業時間,報表所屬會計期間以及送出日期等.
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的匯總會計報表有: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及損益表附列資料.會計報表應由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並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名稱,地址,報表所屬會計期間以及送出日期等.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1)資産類
101 現金 102 銀行存款
109 其他貨幣資金 111 短期投資
113 應收賬款 119 其他應收款
121 存貨 131 待攤費用
141 長期投資 151 固定資産
155 累計折舊 156 固定資産清理
159 在建工程 181 無形資産
185 遞延資産 191 待處理財産損益
(2)負債類
201 短期借款 204 應付賬款
205 預收賬款 215 應付工資
216 應付福利費 221 應交稅金
229 其他應付款 231 預提費用
232 職業風險基金 233 住房週轉金
251 長期借款
(3)所有者權益類
301 實收資本 311 資本公積
313 盈餘公積 321 本年利潤
322 利潤分配
(4)損益類
501 業務收入 502 業務支出
531 附營業務收入 541 其他收入
545 其他支出 55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60 所得稅
(二)會計科目使用説明
101 現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的庫存現金.事務所內部各部門週轉使用的備用金應在"其他應收款"科目內核算.
2收到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餘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事務所應按不同的幣種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的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102 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2事務所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事務所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不同的幣種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的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事務所賬面結余與銀行對帳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外幣業務的核算,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
109 其他貨幣資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有境外往來結算業務的企業,發生的信用證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外埠存款,是指事務所到外地臨時開展業務匯往外地銀行開立專戶的存款.事務所將款項委託當地銀行匯往外地開立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經辦人交來報銷憑證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餘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銀行匯票存款是指事務所為取得銀行匯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事務所在填送"銀行匯票委託書"並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託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事務所使用銀行匯票應根據發票帳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餘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銀行本票存款是事務所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事務所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後,應根據發票帳單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事務所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填制進帳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併送交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帳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5事務所在月終如有未到達的匯入款項,應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6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途貨幣"等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和在途貨幣的匯出單位等設置備查明細賬.
111 短期投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等投資.
2購入各種有價證券,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收到有價證券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和"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利息部分).
將購入的有價證券轉讓給其他單位,應于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3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113 應收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承辦各項業務等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
2發生各項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等科目;收回各項應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119 其他應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應收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如備用金,存出保證金,應收賠償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的週轉金等.
2發生各種其他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轉銷或收回各種其他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並按不同債務人設置明細科目.
121 存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庫存的各種物料用品和經銷的會計賬證,表冊,書籍等的實際成本.
2本科目下設"物料用品"和"庫存商品"兩個明細科目.
(1)"物料用品"明細科目核算事務所庫存的各種材料(如燃料,汽車配件等)和低值易耗品(如工具,傢具等).
事務所應加強物料用品的實物管理,對於購存備用的各種物料用品以及隨購隨用的或一次大批購用的物料用品,均應設置"物料用品備查登記簿",按品名,規格,單價,金額等分別記錄購入,領用,報廢,結存等情況.
購入物料用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物料用品時,如數量較少,金額不大,直接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數量較多,金額較大,通過"待攤費用"科目攤銷,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2)"庫存商品"明細科目核算事務所的經營性存貨,主要是指以自購自銷方式銷售的會計賬證,表冊,書籍等.不按自購自銷方式處理的代銷商品,另設備查簿記錄,不在"庫存商品"明細科目內反映,另設代銷商品明細賬.但代銷手續費收入應記入"其他收入"科目.
庫存商品一般採用進價金額核演算法;進價成本包括買價和外地運雜費.結算本期發出存貨的成本時,可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如:先進先出法和後進先出法)中選擇一種;但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採用的方法應前後一致.
庫存商品應按商品品種和類別設置明細科目並定期盤點.
3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
131 待攤費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物料用品攤銷,預付保險費,預付固定資産租金,固定資産大修理費等.
2發生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存貨","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141 長期投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
事務所投資辦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其投資在本科目內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應按規定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進行核算.
2本科目設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1)股票投資;
(2)債券投資;
(3)應計利息;
(4)其他投資.
3股票投資: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如含有已宣告發放股利的,應按認購股票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按應收的股利,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發放的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科目.
收到除以上説明的股利,列入"投資收益"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4債券投資: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債券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計利息後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債券應計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
(1)按面值購入的債券,應將應計的當期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2)按溢價購入的債券,其溢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記入"本科目--債券投資"的數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為溢價額.
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當期應分攤的溢價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與分攤的溢價額之間的差額,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3)按折價購入的債券,其折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記入"本科目--債券投資"的數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為折價額.
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當期應分攤的折價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與分攤的折價額合計數,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時,按本息合計借記"銀行存款"科目,債券本金部分,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已計利息部分,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未計利息部分,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5其他投資:向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其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本科目應按股票,債券種類,其他投資對象設置明細科目.
151 固定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固定資産的原價.事務所購建的實物資産,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産核算,具體核算方法按固定資産目錄處理.
2事務所應加強各項固定資産的管理,建立固定資産定期盤點制度,清查盤點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對於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固定資産,應及時核實情況,查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收到投入的固定資産,應按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購入固定資産,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加包裝費,運雜費和安裝成本等費用作為原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自建完成的固定資産,按實際發生的全部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産,應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按估計折舊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凈值,貸記"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産,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原價貸記本科目.
發生固定資産修理費用,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借記"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産"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固定資産變賣,報廢時,在"固定資産清理"科目內核算.
4事務所應設置"固定資産登記簿"和"固定資産卡片",按固定資産類別和每項固定資産進行明細核算.對租入的固定資産,應另設"租入固定資産備查登記簿"進行登記.
155 累計折舊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固定資産的累計折舊.折舊方法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使用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的規定執行.固定資産的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産原值的3%確定.
2固定資産折舊按月計提.月份內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月份內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已經提足折舊而仍在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若因提前報廢而未提足折舊的,也不再補提折舊.
3當月計提折舊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4固定資産清理時應查明該項固定資産的累計折舊,按固定資産卡片所載的購建時間及折舊率計算確定.
5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156 固定資産清理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産凈值及其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2固定資産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時,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1)按固定資産凈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産原價貸記"固定資産"科目.
(2)發生的清理費用等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按變賣所得價款,入庫殘料價值,或由過失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價款,借記"現金","銀行存款","存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清理完畢時,差額在借方(凈損失),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差額在貸方(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産設置明細科目.
159 在建工程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修建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産工程的支出.與房屋建築物不可分離的有關配套工程支出,也作為在建工程的核算內容,一併計入房屋建築物價值.
2發生各項工程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各項工程完工,經驗收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
3事務所發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屬於在固定資産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産造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屬於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
4本科目應按建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181 無形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形資産的價值.
2事務所購入或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式取得無形資産權利的,應按實際支出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3各種無形資産應合理攤銷.攤銷期限原則上應按受益期均攤.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4事務所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産的所有權,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結轉轉讓無形資産的成本,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外投資轉出的無形資産,按對外投資的有關規定處理.
185 遞延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本年和以後年度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如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等.其中開辦費的攤銷期一般不少於5年,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按不高於租期的收益期均攤.
2事務所發生的遞延資産,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照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191 待處理財産損溢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清查財産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産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本科目應設置以下兩個明細科目:
(1)待處理固定資産損溢;
(2)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3盤盈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借記"固定資産","存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
盤虧,毀損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借記本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存貨","固定資産"等科目.
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按照規定程式批准轉銷時: (1)流動資産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支出"科目.流動資産的盤虧,毀損,應先扣除殘料的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過失人的賠償,借記"存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剩餘的凈損失,屬於非常損失部分,借記"其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一般經營損失,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2)固定資産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固定資産盤盈"科目.
固定資産的盤虧,借記"其他支出--固定資産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如為借方餘額,為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産物資的凈損失;如為貸方餘額,為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産物資的凈溢余.
201 短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
2借入各種短期借款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提費用"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設置明細賬,並按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204 應付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購買財産物資,接受勞務供應等應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2發生各項應付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供應單位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合同規定預付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在實際收到貨物時,根據帳單等列明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補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應付款項的種類或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
205 預收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業務尚未完成但已收取款項或取得收取款項的憑據時,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時間分期結轉的收入.
2按照合同規定預收各種款項時,先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實際業務終了,結算業務收入時,再按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科目.對方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不同的委託人設置明細科目.
4本科目年末可有餘額,反映跨年度項目.
215 應付工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應支付給全體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
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通過本科目核算.
2計算出應支付的工資,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職工類別,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等進行明細核算.
216 應付福利費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2計提福利費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規定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福利基金的結余.
221 應交稅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有關稅收法規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金,如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代交個人所得稅等.
2事務所計算出應繳的各種稅金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事務所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後補繳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繳的稅金,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稅金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為多繳或預繳的稅金,貸方餘額為未繳的稅金.
229 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應付賬款,應交稅金,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包括存入保證金,應付租入固定資産的租金,應付利潤等.事務所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在本科目核算.
2發生上述各項應付及暫收款時,應借記"利潤分配","銀行存款","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償付或轉銷各項應付,暫收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3本科目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或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
231 預提費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預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的利息支出,租金,保險費等.
2預提各項費用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支出大於預提數的差額,應視同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3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232 職業風險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提取的用於因工作失誤應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
2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因工作失誤依法賠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提取職業風險基金不足以賠償時,其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提取的職業風險基金結余.
233 住房週轉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規定設置的用於職工住房的週轉金.
2增加職工住房週轉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使用住房週轉金時(包括交納由企業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住房週轉金結余.
251 長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有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2借入各種長期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購建固定資産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處理: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歸還借款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貸款銀行,單位,借款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4本科目的期末餘額為事務所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
301 實收資本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實際收到的資本.
2收到投資人投入的貨幣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投入固定資産時,應按投出單位的賬面原價借記"固定資産"科目,按確認的價值貸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大於確認價值的差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如果確認的價值大於投出單位賬面原價,應按確認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
3將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投資人設置明細賬.
311 資本公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取得的資本公積.
2事務所接受的現金捐贈,按實際收到的捐贈款,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事務所接受的實物捐贈,按同類資産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提供的有關憑據所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和本科目.
對於投資人交付的出資額大於註冊資本而産生的差額,作為資本溢價.投資人實際交付資本時,按實際收到的出資額,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産"等科目,按投資人在新增註冊資本中應佔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借貸方差額,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按規定對財産價值進行重估産生的增值,借記"存貨","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資本公積形成的不同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為資本公積結余.
313 盈餘公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提取盈餘公積.事務所提取的公益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事務所提取盈餘公積,公益金時,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科目,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餘額為提取的盈餘公積結余.
4本科目應設置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等三個明細科目.
321 本年利潤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本年度實現的利潤或虧損總額.
2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業務收入","其他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的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業務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期末結轉利潤時,還應將"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
3年度終了,事務所應將本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利潤或虧損凈額,全部轉入"利潤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322 利潤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結存餘額.
2本科目一般應設置"盈餘公積補虧","應付利潤","未分配利潤","提取盈餘公積"等明細科目.
3事務所發生利潤分配業務時:
(1)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2)應付投資人的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3)提取盈餘公積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盈餘公積金"科目.
4年度終了,事務所將全年利潤凈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時,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虧損凈額,作相反分錄.同時將本科目項下的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為未彌補虧損,貸方餘額為未分配利潤.
年度終了,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5本科目的年末借方餘額即為歷年積存的未彌補的虧損.
501 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從事各項稅務代理的業務收入,包括:
(1)代辦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收入;
(2)代辦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購領手續收入;
(3)代辦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收入;
(4)代辦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收入;
(5)代理製作涉稅文書收入;
(6)代理審查納稅情況收入;
(7)辦理建賬建制,辦理賬務收入;
(8)稅務諮詢,受聘擔任稅務顧問收入;
(9)代理稅務行政復議收入;
(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代理業務收入;
(11)事務所組織的各種培訓收入;
(12)其他業務收入.
2各項業務收入,應在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或取得了收取款項的憑據時,作為收入的實現;跨年度項目可根據完成進度法和完成合同法合理確認收入.
3實現的業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本科目按營業收入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502 業務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短期支出.
2業務支出一般應按以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1)工資
(2)福利費
(3)工會經費
(4)辦公費
(5)郵電費
(6)差旅費
(7)工作餐費
(8)修理費
(9)租賃費
(10)折舊費
(11)物料用品費
(12)職工教育經費
(13)業務招待費
(14)會議費
(15)營業稅及附加
(16)其他稅金
(17)會費
(18)汽車費用
(19)失業保險費
(20)勞動保險費
(21)職業風險基金
(22)存貨盤虧處理
(23)其他業務支出
3發生上述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5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
531 附營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
2附營業務收入應于收到款項或實際發生時入賬,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41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稅務代理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各種收入,包括事務所投資凈收益,固定資産盤盈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及其他收益.
2其他收入應于收到款項或實際發生時入賬,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545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工資費用,業務費用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包括附營業務支出,財務費用,固定資産盤虧,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非常損失,壞賬損失,罰款支出和捐贈支出等.
2各項支出應于款項支付或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3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55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本年度發生的以前年度調整損益的事項.
2發生以前年度多計收益,少計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發生少計收益,多計費用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0 所得稅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從當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
2事務所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實際上繳所得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
編 號 名 稱 編 報 期
稅所01表 資産負債表 半年報,年報
稅所01表附表 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 半年報,年報
稅所02表 損益表 半年報,年報
稅所03表 業務支出明細表 半年報,年報
資 産 負 債 表
資産負債補充資料
損 益 表
業 務 支 出 明 細 表
(二)會計報表編制説明
資産負債表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末或年末全部資産,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在編報匯總會計報表時也適用本表.
(二)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産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産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産負債表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事務所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應收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因承辦各項業務等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填列;如有貸方餘額的賬戶,應在本表"應付賬款"項目內填列.
4"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存貨"項目,反映事務所期末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庫存物料,低值易耗品以及書籍,會計賬證,表冊等庫存商品.本項目應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事務所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攤的費用.事務所的開辦費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産"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之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預提費用"科目如有借方餘額的賬戶,併入本項目內反映.
7"待處理流動資産凈損失"項目,反映事務所在清查財産中發現的尚待批准轉銷或做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産盤虧,毀損扣除盤盈後的凈損失.本項目根據"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數填列.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事務所待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應在本表"待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項目另行反映.
8"其他流動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除以上流動資産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産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9"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事務所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要將在一年內到期的債券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內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數後填列.
10"固定資産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事務所的各種固定資産原價及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産産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産"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分別填列.
11"固定資産清理"項目,反映事務所因出售,毀損和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産的凈值,以及固定資産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産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數填列;如為貸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事務所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無形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産.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産"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4"遞延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攤銷的開辦費以及攤銷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遞延資産"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5"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以下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6"應付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因購買財産物資或接受勞務供應而應付未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數填列;如有借方餘額的賬戶,應在本表"應收賬款"項目內填列.
17"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已取得了款項或收取款項的憑據而尚未完成的業務,應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時間分期結轉的收入.本項目應根據"預收賬款"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18"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事務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19"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事務所提取的福利費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20"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應繳未繳的各種稅金(多繳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繳稅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1"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事務所除了應付賬款,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以外的其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事務所已經預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內有借方餘額的項目,應合併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
23"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4"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25"職業風險基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規定提取的用於因工作失誤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職業風險基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26"住房週轉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規定設置的用於購置職工住房的基金.本項目應根據"住房週轉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數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27"其他長期負債"項目,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8"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事務所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9"資本公積"項目和"盈餘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事務所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的期末餘額.應分別根據"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其中:公益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提取未用的公益金,根據"盈餘公積"科目的"公益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30"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本年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數填列.
如為未彌補的虧損,本項目應以"-"號表示.
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編制説明
(一)本資料反映事務所年末機構,人員,辦公設施等情況,為年度資産負債表的補充資料.
(二)項目説明:
1"分支機構":指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2"專業分部":指事務所內根據業務分類劃分的職能部門.
損益表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全年利潤或虧損的實際情況.
(二)本表"本期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期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改為"上年累計"填列上年累計實際數,並將"本期數"改為"本年累計".
如果上年度損益表項目名稱內容與本年度的損益表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的項目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累計"欄內.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個項目自年初起至本期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經營各項稅務代理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業務收入"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
2"業務支出"項目,反映事務所因經營稅務代理業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本項目應根據"業務支出"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3"附營業務凈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附營業務收入"科目的貸方餘額填列.
4"其他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各種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
5"其他支出"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業務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6"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事務所實現的利潤,包括業務凈收入,其他收支的差額.如為虧損,以"-"號表示.
7"所得稅"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稅收法規規定應繳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借方發生額填列.
8"附列資料"各項目,反映事務所開展稅務代理業務的情況,要求填列期末累計數.
業務支出明細表的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全年各項開支的實際發生數.根據"工資費用","業務費用"的二級,三級明細科目借方餘額分析填列.
(二)各欄的關係:
1行+5行+13行=29行 2行+3行+4行=1行
6行+..+12行=5行 14行+..+28行=13行
附列資料
事務所固定資産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及固定資産分類折舊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 則
(一)本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稅務師事務所財務管理辦法(試 行)
第一條 為規範稅務師事務所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企業財務通則>,並結合稅務師事務所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關批准,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和合夥稅務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第三條 事務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正確進行各項財務收支的會計核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稅,及時足額交納會費,並接受主管稅務機關和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事務所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益金),未分配利潤.法定盈餘公積金和任意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等事業發展方面,不得挪作他用;法定盈餘公益金用於事務所的集體福利.
第五條 事務所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未交稅金,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職業風險基金,住房週轉金等.
第六條 事務所流動資産包括現金,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等.
事務所非流動資産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無形資産,遞延資産等.
第七條 事務所所購建的實物資産,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産核算.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可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固定資産目錄.
事務所固定資産應計提折舊,計入業務支出.折舊方法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使用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企業財務制度>;固定資産的凈殘值率為固定資産原值的3%.
事務所發生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業務支出.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待攤的辦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固定資産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事務所應當於年終決算前對固定資産進行一次盤點清查,發生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産凈值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第八條 事務所遞延資産包括開辦費等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等.
開辦費是指事務所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開辦費自事務所開業之次月起分期攤入業務支出,攤銷期一般不短于5年.
第九條 事務所通過認購債券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執行.
事務所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
第十條 事務所的支出包括業務支出和其他支出.
業務支出是指事務所開展業務所必須的各種費用開支,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工作餐費,修理費,租賃費,折舊費,物料用品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會議費,營業稅及附加,其他稅金,會費,汽車費用,失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職業風險基金,存貨盤虧處理和其他業務支出等.
(一)工資是指全體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和津貼,試用期臨時待遇.
(二)福利費按事務所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用於職工的醫藥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三)工會經費是指按事務所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四)辦公費是指用於辦公用文具,印刷,水電等費用.
(五)郵電費是指用於事務所交寄信件和通訊工具使用的費用.
(六)差旅費是指事務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費用.
(七)工作餐費是指用於為事務所工作人員(含為事務所工作的外請人員)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費用.
(八)修理費是指固定資産的日常修理費和大修理費用.
(九)租賃費是指租入固定資産的租金(不包括融資租賃費).
(十)折舊費是指按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費.
(十一)物料用品費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種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計入業務支出的費用.
(十二)職工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的1.5%提取,用於事務所職工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後續教育而支付的費用.
(十三)業務招待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往來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參照旅遊,飲食服務企業的標準執行.
(十四)會議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開展召開各種會議而支付的費用.
(十五)營業稅及附加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營業稅及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十六)其他稅金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等.
(十七)會費是指按照註冊稅務師協會章程和有關規定提取,分別上繳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和省級註冊稅務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會費.個人會員會費由註冊稅務師個人支付,不得列入本項目.
(十八)汽車費用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開展而支付的汽車費用.
(十九)失業保險費是指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十)勞動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職工退休統籌金,大病統籌金等.
(二十一)職業風險基金按業務收入的10%計提,作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誤而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提取累計額至少應達到法定註冊資本的80%.提取的職業風險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十二)存貨盤虧處理是指事務所存貨發生正常盤虧損失的處理.盤盈衝減業務支出.
(二十三)其他業務支出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業務支出,如:開辦費攤銷,財産保險費等.
其他支出是指業務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財務費用,壞賬損失,捐贈支出,固定資産盤虧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非常損失,附營業務支出等.
第十一條 事務所的收入包括業務收入,附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收入.
業務收入是指事務所接受委託對委託人進行綜合代理或單項代理取得的收入以及開展培訓等其他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附營業務收入是指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事務所投資凈收益,固定資産盤盈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等其他收入.
事務所的一切收入都必須按規定入賬,各項業務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事務所的各項收入應于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在業務尚未完成但已取得了款項或收取款項的憑據時,可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合同情況分期結轉收入.
第十二條 事務所的利潤是一個會計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減去支出後的凈額,再加減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在按照規定作相應的納稅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
事務所發生年度虧損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稅前彌補.
第十三條 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首先用於彌補事務所以前年度虧損;其次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額為事務所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剩餘部分事務所可按<公司法>有關規定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10%的比例用於事業發展)和應付投資者利潤.事務所的各項稅收減免轉作法定盈餘公積金.
合夥稅務師事務所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但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給部分合夥人或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十四條 事務所應按規定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財務報表.事務所報送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損益表,業務支出明細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分半年報,年度報兩種.事務所的半年報時間為7月15日前;年度報時間為第二年2月15日前報送到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匯總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及損益表附列資料)報送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 事務所發生解散或破産以及其他原因宣佈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六條 各事務所根據本規定,結合事務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所的財務管理辦法,並報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試 行)
一,總 則
(一)為加強稅務師事務所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工作,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結合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關批准,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和合夥稅務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三)事務所應按本辦法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並報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備案.
本辦法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是為了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和查閱賬簿,實行會計電算化.對上述科目編號不得任意改變或打亂重編,需要增設會計科目,其編號必須遵循分類編號原則.
事務所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四)事務所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説明,由本辦法規定;事務所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事務所自行規定.
事務所的會計報表應按半年,全年報送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匯總年度會計報表按時報送國家稅務局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
事務所會計報表的編報時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半年報:應于當年7月15日前報出(如最後一天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年報:應于第二年2月15日前報出.
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年度匯總報表應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報出.
事務所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各種會計報表,要做到編報及時,情況真實,內容完整,數字準確,説明全面,不得藉故任意估列數字,弄虛作假,篡改數字.
事務所年度會計報表和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匯總的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報表附注説明,其內容主要包括:業務計劃,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業務收支升降原因;稅金及會費上繳情況;事務所內部管理情況;及其他有關財務方面需要説明的問題.
事務所須向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按期報送資産負債表及補充資料,損益表,業務支出明細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並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事務所名稱,地址,開業時間,報表所屬會計期間以及送出日期等.
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報送的匯總會計報表有: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及損益表附列資料.會計報表應由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並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名稱,地址,報表所屬會計期間以及送出日期等.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1)資産類
101 現金 102 銀行存款
109 其他貨幣資金 111 短期投資
113 應收賬款 119 其他應收款
121 存貨 131 待攤費用
141 長期投資 151 固定資産
155 累計折舊 156 固定資産清理
159 在建工程 181 無形資産
185 遞延資産 191 待處理財産損益
(2)負債類
201 短期借款 204 應付賬款
205 預收賬款 215 應付工資
216 應付福利費 221 應交稅金
229 其他應付款 231 預提費用
232 職業風險基金 233 住房週轉金
251 長期借款
(3)所有者權益類
301 實收資本 311 資本公積
313 盈餘公積 321 本年利潤
322 利潤分配
(4)損益類
501 業務收入 502 業務支出
531 附營業務收入 541 其他收入
545 其他支出 55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60 所得稅
(二)會計科目使用説明
101 現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的庫存現金.事務所內部各部門週轉使用的備用金應在"其他應收款"科目內核算.
2收到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餘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事務所應按不同的幣種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的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102 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2事務所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事務所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不同的幣種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的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事務所賬面結余與銀行對帳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外幣業務的核算,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
109 其他貨幣資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有境外往來結算業務的企業,發生的信用證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外埠存款,是指事務所到外地臨時開展業務匯往外地銀行開立專戶的存款.事務所將款項委託當地銀行匯往外地開立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經辦人交來報銷憑證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餘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銀行匯票存款是指事務所為取得銀行匯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事務所在填送"銀行匯票委託書"並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託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事務所使用銀行匯票應根據發票帳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餘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銀行本票存款是事務所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事務所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後,應根據發票帳單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事務所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填制進帳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併送交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帳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5事務所在月終如有未到達的匯入款項,應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6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途貨幣"等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和在途貨幣的匯出單位等設置備查明細賬.
111 短期投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等投資.
2購入各種有價證券,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收到有價證券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和"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利息部分).
將購入的有價證券轉讓給其他單位,應于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3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113 應收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承辦各項業務等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
2發生各項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等科目;收回各項應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119 其他應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應收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如備用金,存出保證金,應收賠償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的週轉金等.
2發生各種其他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轉銷或收回各種其他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並按不同債務人設置明細科目.
121 存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庫存的各種物料用品和經銷的會計賬證,表冊,書籍等的實際成本.
2本科目下設"物料用品"和"庫存商品"兩個明細科目.
(1)"物料用品"明細科目核算事務所庫存的各種材料(如燃料,汽車配件等)和低值易耗品(如工具,傢具等).
事務所應加強物料用品的實物管理,對於購存備用的各種物料用品以及隨購隨用的或一次大批購用的物料用品,均應設置"物料用品備查登記簿",按品名,規格,單價,金額等分別記錄購入,領用,報廢,結存等情況.
購入物料用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物料用品時,如數量較少,金額不大,直接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數量較多,金額較大,通過"待攤費用"科目攤銷,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2)"庫存商品"明細科目核算事務所的經營性存貨,主要是指以自購自銷方式銷售的會計賬證,表冊,書籍等.不按自購自銷方式處理的代銷商品,另設備查簿記錄,不在"庫存商品"明細科目內反映,另設代銷商品明細賬.但代銷手續費收入應記入"其他收入"科目.
庫存商品一般採用進價金額核演算法;進價成本包括買價和外地運雜費.結算本期發出存貨的成本時,可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如:先進先出法和後進先出法)中選擇一種;但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採用的方法應前後一致.
庫存商品應按商品品種和類別設置明細科目並定期盤點.
3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
131 待攤費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物料用品攤銷,預付保險費,預付固定資産租金,固定資産大修理費等.
2發生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存貨","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141 長期投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
事務所投資辦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其投資在本科目內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應按規定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進行核算.
2本科目設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1)股票投資;
(2)債券投資;
(3)應計利息;
(4)其他投資.
3股票投資: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如含有已宣告發放股利的,應按認購股票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按應收的股利,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發放的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科目.
收到除以上説明的股利,列入"投資收益"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4債券投資: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債券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計利息後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債券應計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
(1)按面值購入的債券,應將應計的當期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2)按溢價購入的債券,其溢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記入"本科目--債券投資"的數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為溢價額.
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當期應分攤的溢價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與分攤的溢價額之間的差額,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3)按折價購入的債券,其折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記入"本科目--債券投資"的數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為折價額.
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當期應分攤的折價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與分攤的折價額合計數,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時,按本息合計借記"銀行存款"科目,債券本金部分,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已計利息部分,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未計利息部分,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5其他投資:向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其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本科目應按股票,債券種類,其他投資對象設置明細科目.
151 固定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固定資産的原價.事務所購建的實物資産,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産核算,具體核算方法按固定資産目錄處理.
2事務所應加強各項固定資産的管理,建立固定資産定期盤點制度,清查盤點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對於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固定資産,應及時核實情況,查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收到投入的固定資産,應按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購入固定資産,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加包裝費,運雜費和安裝成本等費用作為原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自建完成的固定資産,按實際發生的全部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産,應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按估計折舊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凈值,貸記"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産,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原價貸記本科目.
發生固定資産修理費用,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借記"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産"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固定資産變賣,報廢時,在"固定資産清理"科目內核算.
4事務所應設置"固定資産登記簿"和"固定資産卡片",按固定資産類別和每項固定資産進行明細核算.對租入的固定資産,應另設"租入固定資産備查登記簿"進行登記.
155 累計折舊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固定資産的累計折舊.折舊方法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使用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的規定執行.固定資産的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産原值的3%確定.
2固定資産折舊按月計提.月份內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月份內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已經提足折舊而仍在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若因提前報廢而未提足折舊的,也不再補提折舊.
3當月計提折舊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4固定資産清理時應查明該項固定資産的累計折舊,按固定資産卡片所載的購建時間及折舊率計算確定.
5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156 固定資産清理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産凈值及其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2固定資産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時,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1)按固定資産凈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産原價貸記"固定資産"科目.
(2)發生的清理費用等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按變賣所得價款,入庫殘料價值,或由過失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價款,借記"現金","銀行存款","存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清理完畢時,差額在借方(凈損失),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差額在貸方(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産設置明細科目.
159 在建工程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修建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産工程的支出.與房屋建築物不可分離的有關配套工程支出,也作為在建工程的核算內容,一併計入房屋建築物價值.
2發生各項工程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各項工程完工,經驗收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
3事務所發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屬於在固定資産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産造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屬於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
4本科目應按建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181 無形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形資産的價值.
2事務所購入或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式取得無形資産權利的,應按實際支出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3各種無形資産應合理攤銷.攤銷期限原則上應按受益期均攤.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4事務所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産的所有權,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結轉轉讓無形資産的成本,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外投資轉出的無形資産,按對外投資的有關規定處理.
185 遞延資産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本年和以後年度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如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等.其中開辦費的攤銷期一般不少於5年,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按不高於租期的收益期均攤.
2事務所發生的遞延資産,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攤銷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照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191 待處理財産損溢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清查財産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産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本科目應設置以下兩個明細科目:
(1)待處理固定資産損溢;
(2)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3盤盈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借記"固定資産","存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
盤虧,毀損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借記本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存貨","固定資産"等科目.
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各種存貨,固定資産等,按照規定程式批准轉銷時: (1)流動資産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支出"科目.流動資産的盤虧,毀損,應先扣除殘料的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過失人的賠償,借記"存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剩餘的凈損失,屬於非常損失部分,借記"其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一般經營損失,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2)固定資産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固定資産盤盈"科目.
固定資産的盤虧,借記"其他支出--固定資産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如為借方餘額,為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産物資的凈損失;如為貸方餘額,為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産物資的凈溢余.
201 短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
2借入各種短期借款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提費用"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設置明細賬,並按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204 應付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因購買財産物資,接受勞務供應等應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2發生各項應付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供應單位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合同規定預付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在實際收到貨物時,根據帳單等列明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補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應付款項的種類或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
205 預收賬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業務尚未完成但已收取款項或取得收取款項的憑據時,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時間分期結轉的收入.
2按照合同規定預收各種款項時,先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實際業務終了,結算業務收入時,再按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科目.對方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不同的委託人設置明細科目.
4本科目年末可有餘額,反映跨年度項目.
215 應付工資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應支付給全體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
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通過本科目核算.
2計算出應支付的工資,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職工類別,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等進行明細核算.
216 應付福利費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2計提福利費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規定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福利基金的結余.
221 應交稅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有關稅收法規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金,如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代交個人所得稅等.
2事務所計算出應繳的各種稅金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事務所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後補繳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繳的稅金,作相反分錄.
3本科目應按稅金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為多繳或預繳的稅金,貸方餘額為未繳的稅金.
229 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應付賬款,應交稅金,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包括存入保證金,應付租入固定資産的租金,應付利潤等.事務所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在本科目核算.
2發生上述各項應付及暫收款時,應借記"利潤分配","銀行存款","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償付或轉銷各項應付,暫收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3本科目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或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
231 預提費用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預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的利息支出,租金,保險費等.
2預提各項費用時,借記"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支出大於預提數的差額,應視同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3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232 職業風險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提取的用於因工作失誤應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
2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時,借記"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因工作失誤依法賠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提取職業風險基金不足以賠償時,其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提取的職業風險基金結余.
233 住房週轉金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照規定設置的用於職工住房的週轉金.
2增加職工住房週轉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使用住房週轉金時(包括交納由企業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為住房週轉金結余.
251 長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有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2借入各種長期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購建固定資産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處理: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歸還借款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貸款銀行,單位,借款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4本科目的期末餘額為事務所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
301 實收資本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實際收到的資本.
2收到投資人投入的貨幣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投入固定資産時,應按投出單位的賬面原價借記"固定資産"科目,按確認的價值貸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大於確認價值的差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如果確認的價值大於投出單位賬面原價,應按確認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
3將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投資人設置明細賬.
311 資本公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取得的資本公積.
2事務所接受的現金捐贈,按實際收到的捐贈款,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事務所接受的實物捐贈,按同類資産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提供的有關憑據所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和本科目.
對於投資人交付的出資額大於註冊資本而産生的差額,作為資本溢價.投資人實際交付資本時,按實際收到的出資額,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産"等科目,按投資人在新增註冊資本中應佔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借貸方差額,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按規定對財産價值進行重估産生的增值,借記"存貨","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資本公積形成的不同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為資本公積結余.
313 盈餘公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提取盈餘公積.事務所提取的公益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事務所提取盈餘公積,公益金時,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事務所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科目,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餘額為提取的盈餘公積結余.
4本科目應設置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等三個明細科目.
321 本年利潤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本年度實現的利潤或虧損總額.
2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業務收入","其他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的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業務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期末結轉利潤時,還應將"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
3年度終了,事務所應將本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利潤或虧損凈額,全部轉入"利潤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322 利潤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結存餘額.
2本科目一般應設置"盈餘公積補虧","應付利潤","未分配利潤","提取盈餘公積"等明細科目.
3事務所發生利潤分配業務時:
(1)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2)應付投資人的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3)提取盈餘公積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盈餘公積金"科目.
4年度終了,事務所將全年利潤凈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時,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虧損凈額,作相反分錄.同時將本科目項下的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為未彌補虧損,貸方餘額為未分配利潤.
年度終了,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5本科目的年末借方餘額即為歷年積存的未彌補的虧損.
501 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從事各項稅務代理的業務收入,包括:
(1)代辦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收入;
(2)代辦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購領手續收入;
(3)代辦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收入;
(4)代辦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收入;
(5)代理製作涉稅文書收入;
(6)代理審查納稅情況收入;
(7)辦理建賬建制,辦理賬務收入;
(8)稅務諮詢,受聘擔任稅務顧問收入;
(9)代理稅務行政復議收入;
(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代理業務收入;
(11)事務所組織的各種培訓收入;
(12)其他業務收入.
2各項業務收入,應在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或取得了收取款項的憑據時,作為收入的實現;跨年度項目可根據完成進度法和完成合同法合理確認收入.
3實現的業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本科目按營業收入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502 業務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在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短期支出.
2業務支出一般應按以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1)工資
(2)福利費
(3)工會經費
(4)辦公費
(5)郵電費
(6)差旅費
(7)工作餐費
(8)修理費
(9)租賃費
(10)折舊費
(11)物料用品費
(12)職工教育經費
(13)業務招待費
(14)會議費
(15)營業稅及附加
(16)其他稅金
(17)會費
(18)汽車費用
(19)失業保險費
(20)勞動保險費
(21)職業風險基金
(22)存貨盤虧處理
(23)其他業務支出
3發生上述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5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
531 附營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
2附營業務收入應于收到款項或實際發生時入賬,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41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稅務代理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各種收入,包括事務所投資凈收益,固定資産盤盈和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及其他收益.
2其他收入應于收到款項或實際發生時入賬,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的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545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除工資費用,業務費用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包括附營業務支出,財務費用,固定資産盤虧,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非常損失,壞賬損失,罰款支出和捐贈支出等.
2各項支出應于款項支付或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結賬時,應將本科目餘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3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55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本年度發生的以前年度調整損益的事項.
2發生以前年度多計收益,少計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發生少計收益,多計費用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0 所得稅
1本科目核算事務所按規定從當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
2事務所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實際上繳所得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
編 號 名 稱 編 報 期
稅所01表 資産負債表 半年報,年報
稅所01表附表 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 半年報,年報
稅所02表 損益表 半年報,年報
稅所03表 業務支出明細表 半年報,年報
資 産 負 債 表
資産負債補充資料
損 益 表
業 務 支 出 明 細 表
(二)會計報表編制説明
資産負債表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末或年末全部資産,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在編報匯總會計報表時也適用本表.
(二)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産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産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産負債表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事務所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應收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因承辦各項業務等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填列;如有貸方餘額的賬戶,應在本表"應付賬款"項目內填列.
4"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存貨"項目,反映事務所期末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庫存物料,低值易耗品以及書籍,會計賬證,表冊等庫存商品.本項目應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事務所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攤的費用.事務所的開辦費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産"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之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預提費用"科目如有借方餘額的賬戶,併入本項目內反映.
7"待處理流動資産凈損失"項目,反映事務所在清查財産中發現的尚待批准轉銷或做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産盤虧,毀損扣除盤盈後的凈損失.本項目根據"待處理財産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數填列.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事務所待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應在本表"待處理固定資産凈損失"項目另行反映.
8"其他流動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除以上流動資産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産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9"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事務所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要將在一年內到期的債券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內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數後填列.
10"固定資産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事務所的各種固定資産原價及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産産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産"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分別填列.
11"固定資産清理"項目,反映事務所因出售,毀損和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産的凈值,以及固定資産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産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數填列;如為貸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事務所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無形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産.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産"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4"遞延資産"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攤銷的開辦費以及攤銷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遞延資産"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5"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以下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6"應付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因購買財産物資或接受勞務供應而應付未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數填列;如有借方餘額的賬戶,應在本表"應收賬款"項目內填列.
17"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已取得了款項或收取款項的憑據而尚未完成的業務,應根據完成進度或完成時間分期結轉的收入.本項目應根據"預收賬款"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18"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事務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19"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事務所提取的福利費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20"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應繳未繳的各種稅金(多繳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繳稅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1"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事務所除了應付賬款,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以外的其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事務所已經預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內有借方餘額的項目,應合併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
23"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4"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事務所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25"職業風險基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規定提取的用於因工作失誤依法進行賠償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職業風險基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26"住房週轉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規定設置的用於購置職工住房的基金.本項目應根據"住房週轉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數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表示.
27"其他長期負債"項目,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8"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事務所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9"資本公積"項目和"盈餘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事務所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的期末餘額.應分別根據"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其中:公益金"項目,反映事務所提取未用的公益金,根據"盈餘公積"科目的"公益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30"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事務所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本年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數填列.
如為未彌補的虧損,本項目應以"-"號表示.
資産負債表補充資料編制説明
(一)本資料反映事務所年末機構,人員,辦公設施等情況,為年度資産負債表的補充資料.
(二)項目説明:
1"分支機構":指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2"專業分部":指事務所內根據業務分類劃分的職能部門.
損益表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全年利潤或虧損的實際情況.
(二)本表"本期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期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改為"上年累計"填列上年累計實際數,並將"本期數"改為"本年累計".
如果上年度損益表項目名稱內容與本年度的損益表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的項目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累計"欄內.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個項目自年初起至本期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經營各項稅務代理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業務收入"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
2"業務支出"項目,反映事務所因經營稅務代理業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本項目應根據"業務支出"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3"附營業務凈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經銷賬證,表冊等取得的凈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附營業務收入"科目的貸方餘額填列.
4"其他收入"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各種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
5"其他支出"項目,反映事務所除業務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6"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事務所實現的利潤,包括業務凈收入,其他收支的差額.如為虧損,以"-"號表示.
7"所得稅"項目,反映事務所按照稅收法規規定應繳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借方發生額填列.
8"附列資料"各項目,反映事務所開展稅務代理業務的情況,要求填列期末累計數.
業務支出明細表的編制説明
(一)本表反映事務所半年,全年各項開支的實際發生數.根據"工資費用","業務費用"的二級,三級明細科目借方餘額分析填列.
(二)各欄的關係:
1行+5行+13行=29行 2行+3行+4行=1行
6行+..+12行=5行 14行+..+28行=13行
附列資料
事務所固定資産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及固定資産分類折舊年限參照旅遊,飲食服務業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 則
(一)本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