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全國統一的23種稅收票證式樣及使用説明(見附件),現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從本通知頒發之日起,必須嚴格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及本通知的規定,印製和使用統一式樣的稅收票證.
二,各地現存的票證與本通知規定式樣完全相同的,可繼續使用;現存票證與本通知規定式樣不同的,也可繼續使用,但最遲不得超過1999年7月1日.1999年7月1日前使用的現存各種繳款書和稅收收入退還書,其預算科目欄的科目"編碼"和"名稱"兩欄的填寫方法,仍按國家稅務總局計劃財務司,財政部預算司,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司<關於繳退庫憑證中預算科目填寫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計函〔1998〕010號)執行,即在現存繳款書和收入退還書預算科目的"款"欄填寫科目編碼,預算科目的"項"欄填寫科目名稱.
三,手工填開的票證與電腦填開的票證可以分別印製,電腦票可以不印金額分位線和大寫金額單位.
四,各地之間的稅收票證以字號相區別,國家稅務局的票證與地方稅務局的票證以字號及表頭的"國"和"地"字相區別.
五,所有分聯式票證各聯的右上角字號上方(定額完稅證在收據聯票證名稱的右方),都必須印有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的機構區別標記"國"字和"地"字.標記印製方法為:設置直徑或邊距為1釐米的圓圈和方框,圓圈內印"國"字,方框內印"地"字,字體為2號正楷,標記顏色與各聯本色相同.
六,所有票證各聯抬頭的票證名稱右方(定額完稅證在抬頭票證名稱的右下方),都必須印製票證字號.字號的編制方法全國統一.字號由票證印製年代,版次,省級地區名稱,國稅局和地稅局機構名稱,票證種類及號碼順序組成,版次按一年中所印票證式樣(包括格式,大小,聯次,各聯用途和項目內容)的不同相區分,號碼位數由各地根據票證用量自行確定.如北京市國家稅務局1998年印製第二版式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其字號應編為"(982)京國繳XX號";江蘇省地方稅務局1999年印製第一版式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其字號應編為"(991)蘇地完XX號".同一年分次印製的同一版式的同種票證,應連續編號.單獨印製電腦票的,其字號應單獨編制,編制方法為:在票證種類後面加"電"字,如北京市國家稅務局1998年印製第一版式的電腦專用稅收通用繳款書,其字號應編為"(981)京國繳電XX號".
七,稅收票證監製章的規格和內容與1994年總局規定的監製章完全相同,各地仍使用總局以前發給各省級稅務機關的膠片樣章,不再另發.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
附件:稅收票證統一式樣及其説明.
附件:
稅收票證統一式樣及其説明
一,稅收通用繳款書
稅收通用繳款書是納稅人直接向銀行繳納及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後向銀行匯總繳納稅款(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出口貨物稅收除外),基金,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各項收入時使用的一種通用繳款憑證.本繳款書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除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出口貨物稅收外,凡是由稅務機關組織徵收的其他各種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等預算收入,只要繳款人在銀行開有結算存款賬戶,都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繳納.繳款人持現金自行直接到銀行繳納各項收入的,也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但繳款人持現金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各項收入的,不能使用此繳款書,應使用稅收完稅證或罰款收據.該繳款書的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收 通 用 繳 款 書
隸屬關係: (981)京國繳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25063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金稅收通用繳款書第二~第六聯下端各欄式樣:
第二聯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第三聯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第四聯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第五聯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第六聯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
説明:
1本繳款書一式六聯,各聯用途及顏色為:
第一聯(收據)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人)作完稅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付款憑證)繳款單位(人)的支付憑證,開戶銀行作借方傳票(白紙藍油墨);
第三聯(收款憑證)收款國庫作貸方傳票(白紙紅油墨);
第四聯(回執)國庫收款蓋章後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綠油墨);
第五聯(報查)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基層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紫油墨);
第六聯(存根)基層稅務機關留存.自行開票的,由繳款單位(人)送基層稅務機關(白紙黑油墨).
各地需要增設聯數的,可以增設第七聯,但前六聯的次序,用途和顏色不得改變.採用電腦開票的,第六聯(存根)可以不要.
2本繳款書的邊沿尺寸為15cmX21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繳款書"實繳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億"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億"位.
4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滯納金等隨主稅徵收的收入,是否在繳款書中設欄,由各地自定.
5本繳款書第一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二,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
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是專門用於納稅人(包括直接向出口企業或市縣外貿企業銷售出口貨物的生産和經銷企業,將出口貨物增值調撥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的出口企業或市縣外貿企業)直接向銀行繳納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繳款書.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專用.本繳款書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繳納隨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附徵的稅款,費用,滯納金和罰款,以及按增值稅法定稅率計算的應納增值稅扣除使用本繳款書已繳納的稅款後還應補繳的出口貨物增值稅等收入時,不得使用本繳款書,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該繳款書的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0981)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金
説明:
1本繳款書一式六聯,第二聯下端各欄式樣與第一聯相同,第三~第六聯下端各欄式樣與"稅收通用繳款書"第二~第五聯相同.其各聯用途及顏色為:
第一聯(收據甲)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作完稅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乙)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轉交購貨企業(白紙黑油墨);
第三聯(付款憑證)繳款單位的支付憑證,開戶銀行作借方傳票(白紙藍油墨);
第四聯(收款憑證)收款國庫作貸方傳票(白紙紅油墨);
第五聯(回執)國庫收款蓋章後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綠油墨);
第六聯(報查)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基層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紫油墨);
2本繳款書的邊沿尺寸為15cmX21cm.
3本繳款書第二聯(收據乙)加設防偽標記.
4本繳款書第一聯(收據甲)和第二聯(收據乙)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三,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專用繳款書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專用繳款書是專門用於納稅人直接向銀行繳納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的繳款書.本繳款書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隨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附徵的滯納金和罰款,不得使用本繳款書,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專用繳款書
(981)京地投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不繳按稅法規定加收滯納金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專用繳款書第二~第六聯下端各欄式樣:
説明:
1本繳款書一式六聯,各聯用途及顏色為:
第一聯(收據甲)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人)作完稅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乙)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人)送計(經)委(白紙黑油墨);
第三聯(付款憑證)繳款單位(人)的支付憑證,開戶銀行作借方傳票(白紙藍油墨);
第四聯(收款憑證)收款國庫作貸方傳票(白紙紅油墨);
第五聯(回執)國庫收款蓋章後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綠油墨);
第六聯(報查)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基層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紫油墨);
各地需要增設聯數的,可以增設第七聯,但前六聯的次序,用途和顏色不得改變.
2本繳款書的邊沿尺寸為15cmX21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繳款書"實繳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億"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億"位.
4本繳款書第一聯(收據甲)和第二聯(收據乙)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四,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
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是稅務機關自收現金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以及委託代徵代售單位(人)代徵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後,向銀行匯總繳款時使用的一種專用繳款書.匯總繳款時,用本繳款書,還是用"稅收通用繳款書",由各地自定.此繳款書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等各項收入後,自行向銀行匯總繳款的,不得使用本繳款書,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稅務機關自行收取現金稅款(包括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代售單位向稅收會計結報的現金稅款)和自售印花稅票等各項收入,代徵單位代徵稅款等各項收入(但不得代徵罰款)和代售單位(人)代售印花稅票收入後,可以使用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向銀行匯總繳款,也可以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向銀行匯總繳款.但在一個縣級稅務機關管轄範圍內,只能使用一種繳款書匯總繳款,不得同時交錯使用兩種繳款書匯總繳款,即要麼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要麼使用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稅收匯總繳款書的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
(981)京國匯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繳款書一式五聯,聯次,顏色,下端各欄式樣及尺寸規格與"稅收通用繳款書"前五聯相同,沒有存根聯.各聯用途如下:
第一聯(收據)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繳款單位(人),作基層稅務機關稅收會計憑證.代徵代售單位(人)填開的,此聯由代徵代售單位(人)結報票證時交稅收會計;
第二聯(付款憑證)繳款單位(人)的支付憑證,開戶銀行作借方傳票;
第三聯(收款憑證)收款國庫作貸方傳票;
第四聯(回執)國庫收款蓋章後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第五聯(報查)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退基層稅務機關定期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備查.
2本繳款書"實繳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百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佰萬"位.
3本繳款書第一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五,稅收通用完稅證稅收通用完稅證是稅務機關自收現金稅款,基金,費用,滯納金和委託代徵單位代徵稅款,基金,費用,滯納金等各項收入時使用的一種通用收款憑證.此完稅證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此憑證不能用於直接向銀行繳納稅款等各項收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等各項收入時也不得使用本憑證.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收 通 用 完 稅 證
(981)京國完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稅收通用完稅證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稅務機關留存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納稅人作完稅憑證(白紙紅油墨);
第三聯(報查)定期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備查(白紙藍油墨).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完稅證"實繳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十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拾萬"位.
4本完稅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六,稅收定額完稅證
稅收定額完稅證是稅務機關和委託代徵單位自收屠宰稅,臨時性經營等流動性零散稅款,基金,費用等收入時使用的一種票面印有固定金額的現金收款憑證.該完稅證不得用於徵收固定納稅戶的各項收入,也不得發放給扣繳義務人使用.
是否使用稅收定額完稅證以及該完稅證的式樣,票面具體金額,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定.
左右兩聯式定額完稅證的參考式樣如下: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此憑證為左右兩聯式.左聯為報查聯,稅務機關留存,並定期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備查;右聯為收據聯,交納稅人收執.作完稅憑證.兩聯顏色為同一顏色.
2收據聯必須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一聯式定額完稅證的參考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車船使用稅定額完稅證
(981)京地車XX號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聯數為一聯收據聯,交納稅人收執,作完稅憑證.
2收據聯必須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七,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
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是納稅人採用信用卡(或磁卡),支票和電子結算等轉賬結算方式繳納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罰款等各項收入時使用的完稅憑證.此憑證僅起完稅證明作用,不得用於收取現金稅款.可以發給納稅人開戶銀行使用.
該憑證必須具備的基本項目內容為:納稅人代碼,全稱,填開日期,稅款所屬時期,稅種,實繳稅額,徵收機關名稱,收款銀行名稱,稅務機關和收款銀行業務章,填票人簽章等.該憑證具體式樣由各省級稅務機關根據前述規定的基本內容確定.現根據規定的基本項目內容列示此憑證參考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981)京國轉XX號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1本憑證一般一式兩聯,各聯用途為:
第一聯(存根)稅務機關留存;
第二聯(收據)交納稅人作完稅憑證.以支票繳款的,此聯與納稅人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一起作完稅憑證.
2本憑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八,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是稅法規定負有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的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扣收稅款,費用時使用的一種專用收款憑證.稅務機關委託的代徵單位代徵稅款時不得使用此憑證,應使用稅收通用完稅證或定額完稅證.
凡是由扣繳義務人扣收稅款的,不管納稅人採用何種付款方式,均使用此憑證.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代 扣代收稅款憑證
(981)京國代XX號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稅務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扣繳義務人留存(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納稅人作完稅憑證(白紙紅油墨);
第三聯(報查)報主管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藍油墨).
各地需要增設聯數的,可增設第四聯,但前三聯的聯次,用途和顏色不得變更.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
3本憑證"實繳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百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佰萬"位.
4本憑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九,稅收罰款收據
稅收罰款收據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發生稅務違章行為,由稅務機關依法處以罰款,事後以現金向稅務機關繳納罰款時使用的一種專用收款憑證.此收據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此憑證只能用於稅務機關收取非處罰當場的現金罰款,不能用於直接向銀行繳納罰款,扣繳義務人和代徵單位也不能使用本憑證.除處罰當場外,凡是納稅人持現金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罰款的,均得使用本收據;凡是由納稅人直接到銀行繳納罰款的,不論是以轉賬方式,還是以現金方式,均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收 罰 款 收 據 (981)京國罰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徵收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收據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稅務機關留存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納稅人收執(白紙紅油墨);
第三聯(報查)定期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備查(白紙藍油墨).
2本收據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收據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當場處罰罰款收據
當場處罰罰款收據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發生稅務違章行為,由稅務機關依法處以罰款,並當場以現金向稅務機關執罰人員繳納罰款時使用的一種專用收款憑證.此收據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本收據是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一種罰款憑證.此收據只能在當場作出處罰決定,並且罰款金額在二十元以下或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或被罰人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有困難並申請當場繳納罰款的,由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時使用.
此收據由各省級稅務機關向當地省級財政部門統一領取.其式樣略.
十一,印花稅票
印花稅票是在憑證上直接印有固定金額,專門用於徵收印花稅稅款,並必須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一種有價證券.按其票面金額的不同,分為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等九種.
印花稅票必須由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或委託代售單位(人)購買.印花稅票一經銷售,其銷售款即為稅務機關徵收的印花稅款.其式樣略.
十二,稅收收入退還書
稅收收入退還書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將已徵收入庫的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等各項收入從國庫退還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代售單位(人)及稅務機關辦理稅收提成時使用的一種退款專用憑證.此憑證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凡是由稅務機關辦理,並從國庫退還的各種款項,不管納稅人(即收款人)是否在銀行開有結算賬戶(即不管是轉賬退還,還是現金退還),均使用本退還書.本退還書由縣級或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局級領導簽發;設立鄉(鎮)金庫的,也可以由其相應的所級稅務機關領導按鄉(鎮)金庫的退庫範圍簽發.
本退還書一律由稅收會計部門填開.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收 收 入 退 還 書
(981)京國退XX號
經濟類型: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稅務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稅收收入退還書第二~第五聯下端各欄式樣:
説明:
1本憑證一式五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報查)退款國庫蓋章後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付款憑證)由退款國庫作借方傳票(白紙藍油墨);
第三聯(收款憑證)由收款單位開戶銀行作貸方傳票(白紙紅油墨);
第四聯(收賬通知)由收款單位(人)的開戶銀行退收款單位(人)(白紙綠油墨);
第五聯(付賬通知)由國庫隨收入日報表退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紫油墨);
2本退還書邊沿尺寸為15cmX21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退還書"退庫金額"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合計(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千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仟萬"位.
4本退還書第四聯(收賬通知)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三,小額稅款退稅憑證
小額稅款退稅憑證是稅務機關從自收現金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等各項收入中,退還限額以下的納稅人多繳稅款等收入時使用的一種現金專用退款憑證.此憑證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本憑證是基層稅務機關在制度規定的限額(現行制度規定為30元)內,經基層稅務機關領導批准,從尚未匯總繳入銀行的自收現金稅款等收入中,以現金退還納稅人多繳的稅款等收入時使用.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小 額稅款退稅憑證
(981)京國小XX號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稅務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稅務機關留存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退稅受領人收執(白紙藍油墨);
第三聯(報查)定期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備查(白紙紅油墨).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憑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四,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是出口企業或市縣外貿企業將購進貨物再調撥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時,由銷貨企業憑已完稅的原購進貨物的"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第二聯(收據乙),到銷貨企業所在地縣級國家稅務局換取的一種出口貨物退稅專用的證明性憑證.本單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專用.此單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已經取得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的出口企業再次將購進貨物調撥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時,銷貨企業應憑原購進貨物的"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第二聯,到銷貨企業所在地縣級國家稅務局再次換取本分割單.本分割單的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981)XX號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填發稅務機關: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分割單一式兩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填發稅務機關留存(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供貨企業轉交購貨企業(白紙綠油墨).
2本分割單的邊沿尺寸為15cmX21cm.
3本單第二聯加設防偽標記.
4本單第二聯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務票證監製章".
十五,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零稅率項目憑證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零稅率項目憑證是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後,經稅務機關核定,其投資項目整體適用零稅率時,由稅務機關給納稅人開具的證明其投資項目稅率為零的一種證明性憑證.此憑證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當總投資項目中只有部分單位工程適用零稅率時,不得使用此憑證,應使用"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專用繳款書".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零稅率項目憑證
投資項目 京地項XX號
登記編號: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交投資單位(人)收執(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由投資單位(人)送當地計(經)委(白紙紅油墨);
第三聯稅務機關存查(白紙藍油墨).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憑證第一聯和第二聯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章".
十六,稅票調換證
稅票調換證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收票證檢查,換取納稅人收執的原稅收完稅憑證收據聯時使用的一種證明性完稅憑證.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票 調 換 證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981)京國調XX號
為正確貫徹稅收政策,檢查我局稅收執法情況,
茲決定調換你戶完稅證收據聯,特作如下證明: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一式兩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換證稅務機關留存(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原納稅人收執作完稅證明(白紙紅油墨).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
3"實繳金額"欄的位數設至"十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拾萬"位.
4本憑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七,納稅保證金收據
納稅保證金收據是稅務機關收取納稅保證金時使用的一種專用收款憑證.此收據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納稅保證金收據主要是稅務機關責令未領取營業執照而從事工程承包或提供勞務的單位和個人提交納稅保證金時使用.交納發票保證金時,不得使用本收據.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納 稅 保 證 金 收 據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981)京國保XX號
見附件表格(略)
逾期未辦理納稅清算的,以保證金抵繳稅款
説明:
1本收據一式兩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稅務機關留存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退交款人收執,憑此辦理納稅清算.清算後將此聯交稅務機關作稅收會計憑證(白紙紅油墨).
2本收據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收據"實交保證金"欄的金額分位線及金額大寫欄的大寫金額單位是否需要,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線的,位數設至"十萬"位,大寫金額單位也相應設至"拾萬"位.
4本收據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八,印花稅票銷售憑證
印花稅票銷售憑證是稅務機關和代售單位(人)銷售印花稅票時使用的專供購買方報銷的一種憑證.此憑證手工開票和電腦開票通用.
此憑證僅供購票單位作財務報銷憑據,不作完稅憑證.其式樣如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印 花稅票銷售憑證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981)京地印XX號
見附件表格(略)
説明:
1本憑證一式兩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第一聯(存根)銷售單位留存(白紙黑油墨);第二聯(收據)購票單位作報銷憑證(白紙紅油墨).
2本憑證邊沿尺寸為13cmX19cm(此尺寸不包括滾筒式電腦票的孔邊尺寸).
3本憑證第二聯(收據)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十九,車船使用稅完稅和免稅標誌
車船使用稅完稅和免稅標誌是統一粘貼在機動車輛上,專門用於證明車輛已經完稅或已經獲准免稅的一種證明性憑證.
按標誌內容不同分為完稅標誌和免稅標誌兩種:完稅標誌印有"稅訖"字樣,適用於已繳納車船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以及納稅有困難給予定期減免的車輛;免稅標誌印有"免稅"字樣,適用於稅收法規明確規定免征車船使用稅或車船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其式樣每年由國家稅務總局制發.
説明:
1車船使用稅完稅和免稅標誌均為單枚式.
2標誌形狀為菱形,邊沿對角直線長為8cmX10.5cm.
3標誌背面"注意事項"位置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
二十,稅收票證監製章
稅收票證監製章是套印在稅收票證上,用以表明稅收票證制定單位和票證印製合法性的一種章戳.
凡是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式樣(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擬定參考式樣,授權各地省級稅務機關制定具體式樣)的各種稅收票證(印花稅票除外),都必須在其規定聯次的抬頭中央套印國家稅務總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各省級稅務機關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稅收票證之外自行制定的其他各種稅收票證,應套印省級稅務機關的稅收票證監製章,不得套印本章.
國家稅務總局制發的稅收票證監製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邊沿最短和最長等分直線為18mmX25mm,邊沿刻一道粗圈,其寬度為1mm,內環加刻一道細圈,細圈與粗圈間隔0.5mm,監製章上方環邊刻"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中間刻"稅收"字樣,下方環邊刻"票證監製章"字樣,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
該監製章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製作膠片樣章下發各省級稅務機關使用.其式樣略.
二十一,徵稅專用章
徵稅專用章是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徵收和管理業務,填開稅收票證時使用的徵稅業務專用公章.除辦理退庫業務,填開"稅收收入退還書"等退庫憑證外,填開其他各種稅收票證時,在票證的稅務機關蓋章處均加蓋本章,不得以稅務機關的機關公章等其他任何章戳代替本章.
徵稅專用章的形狀為圓形,邊沿直徑為30mm,邊沿刻一道粗圈,其寬度為1mm.字體為正楷.該專用章的內容和刻製方法如下:
專用章環邊位置刻稅務機構名稱"XX縣(市,區,旗)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XX所(分局)"字樣.除城市分局,區局外,機構名稱中不刻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名稱.各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級和縣級市)稅務分局,區局,都必須在稅務機構名稱前加城市名稱,如太原市地方稅務局第一分局XX稅務所,應刻為"太原市地方稅務局第一分局XX所".稅務機構名稱字數多的,機構名稱可適當簡化,如北京市海澱區國家稅務局中關村高新技術産業實驗開發區稅務所,可刻為"北京市海澱區國家稅務局中關村開發區所";如稅務機構名稱簡化後字數仍比較多的,稅務所名稱可不刻,而通過專用章中央的編號表示稅務所,即設置兩位數(或三位數)號碼,前一位(或前兩位)號碼按稅務所個數順序設置,後一位號碼按該稅務所使用的專用章個數順序設置.
專用章中央偏上位置刻"X號"字樣,"X"用阿拉伯數字,數字後加"號"字樣,如"1號","2號"等,表示該稅務所或分局的第幾號徵稅專用章,具體號碼根據稅務所或分局所刻印章的個數順序設置;中央偏下位置刻"徵稅專用章"字樣.
徵稅專用章由各地按上述內容和要求刻製.其式樣略.
二十二,退庫專用章
退庫專用章是稅務機關辦理稅收退庫業務,填開退庫憑證時使用的並在國庫預留印鑒的退庫業務專用公章.
各級稅務機關在辦理稅收退庫業務,填開"稅收收入退還書"等退庫憑證時,在"稅收收入退還書"等退庫憑證的稅務機關蓋章處均加蓋本章,不得以稅務機關的機關公章等其他任何章戳代替本章.稅務機關填開"小額稅款退稅憑證"時,不得使用退庫專用章,應使用"徵稅專用章".
退庫專用章的形狀為圓形,邊沿直徑為30mm,邊沿刻一道粗圈,其寬度為1mm.字體為正楷.該專用章的內容和刻製方法如下:
專用章環邊位置刻稅務機構名稱"XX縣(市,區,旗)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字樣.除城市分局,區局外,機構名稱中不刻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名稱.各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級和縣級市)稅務局或稅務分局,區局,都必須在稅務機構名稱前加城市名稱,如太原市地方稅務局第一分局,應刻為"太原市地方稅務局第一分局".稅務機構名稱字數多的,機構名稱可適當簡化,如雲南省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可刻為"雙江縣國家稅務局".專用章中央位置刻"退庫專用章"字樣.
退庫專用章由各地按上述內容和要求刻製.其式樣略
二十三,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印花稅收訖專用章是採取以稅收完稅證或稅收繳款書代替粘貼印花稅票繳納印花稅時,由稅務機關加蓋在印花稅應稅憑證上,用以證明應稅憑證已完稅的一種專用章戳.其式樣如下:
XX省XX縣地方稅務局
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已繳稅額:
完稅憑證字號:
納稅日期: 年 月 日
説明:
1本專用章形狀為長方形,邊沿尺寸為45mm(寬)X60mm(長),邊寬1mm,字體為正楷.
2收訖章中已繳稅額,完稅憑證字號和納稅日期由稅務機關在應稅憑證上加蓋本章時填寫.
3本專用章由各地按上述式樣和要求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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