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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2-07-0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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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2-06-14

狀態:全文有效

  為了提高徵收效率,降低徵收成本和納稅人負擔,現將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政策解讀:關於《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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