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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痱子粉、爽身粉不徵消費稅問題的通知

發佈時間:2006-09-0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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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稅發〔1994〕142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1994-06-09
廢止日期:2025-03-24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廢止和修改的部分稅務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目錄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9號)。

  最近一些地區和部門提出,在實行新稅制之前,痱子粉,爽身粉是單獨設置子目徵收增值稅的,不屬於護膚護髮品的徵收範圍.實行新稅制後,對痱子粉,爽身粉是否徵收消費稅,<消費稅徵收範圍註釋>中不夠明確.經研究,鋻於過去這兩種産品不屬於護膚護髮品的徵收範圍,因此,實行新稅制後對痱子粉,爽身粉不徵收消費稅.
  特此通知,請依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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