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減徵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00〕26號)的規定,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HG7300(雅閣3.0V6)型、HG7232(奧德賽)型轎車,經國家指定的檢驗中心樣品檢驗和生産一致性審查,達到《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Ⅱ)》規定的排放標準,檢驗程式符合財稅〔2000〕26號文件規定的要求。經研究,對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2001年11月1日以後生産銷售的HG7300(雅閣3.0V6)型、2002年4月1日以後生産銷售的HG7232(奧德賽)型轎車,准予按應納消費稅稅額減徵30%。文到之日以前應減徵的消費稅可以在以後應交的消費稅中予以抵減。請遵照執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減徵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00〕26號)的規定,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HG7300(雅閣3.0V6)型、HG7232(奧德賽)型轎車,經國家指定的檢驗中心樣品檢驗和生産一致性審查,達到《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Ⅱ)》規定的排放標準,檢驗程式符合財稅〔2000〕26號文件規定的要求。經研究,對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2001年11月1日以後生産銷售的HG7300(雅閣3.0V6)型、2002年4月1日以後生産銷售的HG7232(奧德賽)型轎車,准予按應納消費稅稅額減徵30%。文到之日以前應減徵的消費稅可以在以後應交的消費稅中予以抵減。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