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經審核,現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一季度石腦油、溶劑油實際生産供應數量和調整後的2005年石腦油、溶劑油實際生産、供應數量(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發給你們。對石油化工生産企業2006年一季度生産銷售的石腦油和溶劑油,凡屬於計劃內的部分,不徵消費稅;凡超出計劃範圍、數量的部分,應按規定徵收消費稅。對總局2005年度核發的石腦油、溶劑油生産供應計劃,按今年調整後的實際生産、供應數量執行。各地因按以前計劃執行而多徵或少徵的消費稅稅款,應按多退少補的原則予以清繳。
請遵照執行。
附件:1.2006年一季度石腦油實際生産供應完成數量
2.2006年一季度溶劑油實際生産銷售數量
3.2005年石腦油生産及供應調整計劃表
4.2005年溶劑油生産供應及調整計劃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