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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核發2006年一季度石腦油溶劑油數量和調整2005年石腦油溶劑油生産供應計劃的通知

發佈時間:2006-10-31 16:45
字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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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稅函〔2006〕868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06-09-18
廢止日期:2008-01-17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全文失效或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國稅發〔200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經審核,現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一季度石腦油、溶劑油實際生産供應數量和調整後的2005年石腦油、溶劑油實際生産、供應數量(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發給你們。對石油化工生産企業2006年一季度生産銷售的石腦油和溶劑油,凡屬於計劃內的部分,不徵消費稅;凡超出計劃範圍、數量的部分,應按規定徵收消費稅。對總局2005年度核發的石腦油、溶劑油生産供應計劃,按今年調整後的實際生産、供應數量執行。各地因按以前計劃執行而多徵或少徵的消費稅稅款,應按多退少補的原則予以清繳。
  請遵照執行。

  附件:1.2006年一季度石腦油實際生産供應完成數量
  2.2006年一季度溶劑油實際生産銷售數量
  3.2005年石腦油生産及供應調整計劃表
  4.2005年溶劑油生産供應及調整計劃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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