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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催化料、焦化料徵收消費稅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2-10-1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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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6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2-09-27

狀態:全文有效

  現將催化料、焦化料徵收消費稅的政策公告如下:

  催化料、焦化料屬於燃料油的徵收範圍,應當徵收消費稅。

  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政策解讀:關於《催化料、焦化料徵收消費稅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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