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是國務院為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而決定建立的我國唯一的全國性棉花交易市場.為了培育棉花交易市場,促進棉花有序流通,充分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價格形成和資訊傳遞功能,實現棉花資源的合理配置,經研究決定:對在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內進行棉花交易所簽訂並經該市場管理部門蓋有合同見證專用章的棉花購銷合同,在2002年底前,暫免征收印花稅.各地稅務機關在徵管時依據本通知所附的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專用的購銷合同文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及下設的20個工作站的合同見證專用章進行鑒別.
附件:1<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文本式樣)
2"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合同見證專用章"印模(略)
附件1: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
出賣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人: 見證編號: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易規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品名,類型,品長,馬克隆值,數量,單價,金額,分運期限,發,到站(港).
第三條 品質標準:按<國家標準棉花(細絨棉)GB11031999>執行.
第四條 驗收辦法: .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 .
第六條 運輸方式: .
第七條 貨款支付方式,期限及結算: .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認可同意,各自向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納履約保證金元.如有違約行為,按第九條規定,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負責從違約方向市場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劃出相應的違約金給另一方,同時退還該方全部利息及剩餘履約保證金和另一方的全部履約保證金的本息;如合同執行完畢,雙方沒有異議,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退還各自的履約保證金的本息.履約保證金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標準計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買受人未按合同第七條付款,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期限天后,出賣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買受人應按未履行的合同金額百分之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
(二)出賣人未按合同第二條發貨,超過合同規定供貨期限_____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如買受人已支付貨款,出賣人應及時退還,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標準,支付已預付貨款的滯納金和償付未履行合同金額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執行本合同或需修改合同時,需經雙方協商認可,並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備案或見證.
第十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報請全國棉花交易市場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其他未列款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賣人,買受人各執一份,全國棉花交易市場見證一份.本合同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給出唯一編號,並加蓋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或其工作站見證專用章.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見證(章):
地址: 地址:
郵遞區號: 郵遞區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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