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登錄
|
無障礙
|
關懷版
|
長者專版
國家稅務總局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一網通辦
抖音
微網志
微信
高級搜索
搜索
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首頁
資訊公開
新聞動態
政策文件
納稅服務
互動交流
關懷版
搜索
本站熱詞:
高級搜索
導航
首頁
資訊公開
新聞動態
政策文件
納稅服務
互動交流
首頁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規庫
>
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鐵路貨車修理免征增值稅的通知
發佈時間:
2006-09-07 10:58
字號:[
大
] [
中
] [
小
]
列印本頁
文號:財稅〔2001〕54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01-04-03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為支援我國鐵路建設,經國務院批准,從2001年1月1日起對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請遵照執行。
【返回頂部】
【列印本頁】
【關閉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