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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平銷行為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
發佈時間:
2006-09-07 10:58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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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稅函〔2001〕247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01-04-05
狀態:全文有效
《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平銷行為徵收增值稅問題的請示》收悉。
現批復如下:
與總機構實行統一核算的分支機構從總機構取得的日常工資、電話費、租金等資金,不應視為因購買貨物而取得的返利收入,不應做衝減進項稅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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