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5-09-11 15:29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財稅〔2015〕96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5-08-27
廢止日期:2024-01-20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繼續支援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8月27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