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何時執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4〕53號)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納稅人購買列入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4號)已經公佈,可以在工資訊部、國稅總局和上海市稅務局的網站進行查詢。
二、 是否所有新能源汽車均可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政策?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方可享受相關免稅政策:
一是必須是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輛,所提供的車輛合格證明的電子資訊必須具有免稅標識;
二是購置時間為2014年9月1日(含)以後的車輛,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開票日期在2014年9月1日(含)以後的;
三是納稅人提供資料齊全並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市申請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應當到哪辦理?
為方便納稅人,本市新增了新能源汽車免稅辦理機構。具體如下:
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所車輛購置稅徵收大廳(車輛購置稅曹楊徵收所)
地址:千陽路220號(近同普路)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第二十五所車輛購置稅徵收大廳(車輛購置稅周浦徵收所)
地址:滬南公路2638號(三考場)4號樓
上海市嘉定區國家稅務局第四所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安亭徵收點)
地址:安亭鎮墨玉路68號
四、申請辦理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需提供哪些資料?
(一)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內地居民:
(1)本市戶籍:內地《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
(2)外省戶籍:內地《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居住證明或暫住證明。
(3)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含有中文姓名的證件)。
4.組織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國産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電子資訊需標注免稅標識)。
2.進口車輛(以下三項均需提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2)《車輛一致性證書》。
(3)車輛購置稅徵管系統專用進口車輛電子資訊表(電子資訊需標注免稅標識)。
(三)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原件及複印件和報稅聯原件)或有效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進口自用車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及複印件、《海關代徵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及複印件、《海關代徵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海關《徵免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需要注意的是:
納稅人申請免稅時,所提供的車輛合格證明的電子資訊必須具有免稅標識,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資訊化部傳送的車輛合格證電子資訊中的免稅標識,辦理免稅手續。
五、 將新能源汽車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申請主體是誰?
由汽車生産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向工業和資訊化部提交《目錄》申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