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決定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以下簡稱“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轉變稅收徵管方式,持續推進稅務機關簡政放權,落實“放管服”要求,優化納稅服務,稅務總局利用金稅三期全面推開的契機,以“網際網路+稅務”和大數據應用為依託,緊盯納稅人最期盼的領域開展制度創新,全面改革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模式。為協助納稅人正確理解稅收政策,提高稅收遵從度,減少納稅風險,減輕辦稅負擔,稅務總局在全國推出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並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一)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對象
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對像是全國所有採取查賬徵收,且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納稅申報的居民企業納稅人。
(二)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內容
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是指納稅人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稅務機關在納稅人自主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寫後、正式申報納稅前,依據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利用稅務登記資訊、納稅申報資訊、財務會計資訊、備案資料資訊、第三方涉稅資訊等的內在規律和聯繫,依託現代技術手段,就稅款計算的邏輯性、申報數據的合理性、稅收與財務指標關聯性等,提供風險提示服務。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目的是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收遵從度,減少納稅風險。
(三)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流程
1.納稅人在網際網路上填報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後,選擇“風險提示服務”功能,系統即刻對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數據和資訊進行風險掃描,在較短的時間內(一般不超過30秒),系統將風險提示資訊反饋給納稅人。當然,納稅人也可以不選擇這項服務,而直接進行納稅申報程式。
2.針對系統反饋的風險提示資訊,納稅人自行應對,自行確定是否調整,自行決定是否修改、補充數據或資訊。即納稅人對系統反饋的風險提示資訊,可以選擇修改,也可以選擇忽視,直接進入納稅申報程式。
3.納稅人完成風險提示資訊應對後,可以多次選擇“風險提示服務”,也可以直接進入納稅申報程式。
(四)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與更正申報
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建立了“申報、掃描、提示、修改”網路服務閉環,納稅人在正式申報前可多次重復以上環節,且通過網際網路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納稅人選擇“申報”功能正式申報後發現申報數據錯誤,則只能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更正申報。
(五)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指標內容
目前,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指標包括:基礎資訊指標、稅收政策指標、稅收與財務關聯指標、年度與季度預徵指標、與其他稅種關聯指標等二百多個指標,這些指標將根據實際服務情況,適時進行修改、補充。
(六)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資料報送要求
由於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是在納稅人申報納稅前提供的,選擇“風險提示服務”的納稅人需要提前一天將本企業的財務報表、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等相關資訊資料,通過網際網路報送至稅務機關。納稅人之前已經完成以上資訊報送的,無需重復報送。
(七)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權利義務關係
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作為2017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稅務機關為轉變徵管職能、優化納稅服務的一種嘗試,風險提示指標的設定還需要不斷完善、修改。因此,所提示的風險資訊僅供納稅人參考。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願選擇風險提示服務,自行決定風險修正。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不改變納稅人依法自行計算申報繳納稅額、享受法定權益、承擔法律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三、《公告》實施時間
《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各地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系統軟體安裝上線前,納稅人已經完成了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繳納的,本年度無法選擇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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