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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房産稅徵收事項的解讀材料

發佈時間:2019-01-3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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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現行房産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産稅依照房産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級政府規定。本市據此確定的減除比例為20%。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力支援本市民營經濟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經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將本市房産稅原值減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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