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高新技術企業
二、政策內容
(一)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2 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並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二)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項政策。企業選擇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以後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産。所稱購置,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産包括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産。
(四)所稱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 號)執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 年第46 號)的規定,固定資産購置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産,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産,按固定資産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産,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由企業按照“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如下:
1.有關固定資産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産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産的到貨時間説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産的竣工決算情況説明等);
2.固定資産記賬憑證;
3.購置設備、器具有關資産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三)申報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和年度納稅申報時,通過填報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優惠。
1.預繳申報
第一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0000)和《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相關行次填報稅前一次性扣除情況。通過手工申報的,根據設備、器具購進情況,在《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第
2 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細行次中,分別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購進單價500 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購進單價500 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項及其具體資訊。填報完成後,將“納稅調減金額”列次的合計值(第3 行第5 列)同步填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0000)第6 行“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填寫A201020)”中。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可在《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的下拉功能表中選擇相應的優惠事項,並填寫具體資訊,申報系統將同步自動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0000)第6 行“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填寫A201020)”。
第二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0000)第7 行“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下的明細行次填報加計扣除情況。手工申報的,在明細行次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設備、器具加計扣除(按100%加計扣除)”事項及加計扣除金額。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申報系統自動填報相關事項及加計扣除金額。
2.年度申報
分別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 類,2017 版)》之《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和《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有關欄次。
四、相關文件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加大支援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 年第28 號);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 年第46 號);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 年第23 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 年版)》;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
(六)《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發佈)。
五、有關問題
(一)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請問此次出臺的高新技術企業新購置設備、器具新政,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加大支援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 年第28 號,以下簡稱《公告》)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日期間新購置設備、器具,將其作為固定資産核算的,可以選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在稅前扣除,同時允許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假設你公司第四季度購置了單位價值100 萬元的生産設備,可以選擇在據實扣除100 萬元基礎上,再允許稅前加計扣除100 萬元,合計可在稅前扣除200萬元。
此項政策適用於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為加大政策優惠力度,凡在2022 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政策。
(二)我公司是一家資訊傳輸企業,假設2022 年12 月20 日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請問我公司2022 年10 月份購買的一套生産設備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 根據《公告》規定,凡在2022 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政策。你公司在2022年12 月20 日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購買的生産設備,可以享受稅前全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
(三)我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將於2022 年10 月30日到期,我公司今年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可能因某項指標不合規不能獲得批准。請問我公司今年11 月份購置的一套人工智慧設備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根據《公告》規定,凡在2022 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政策。你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雖然于2022 年10 月30 日到期,但2022 年第四季度仍有30 天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符合《公告》的規定。你公司在2022 年10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購置的人工智慧設備,可以在月(季)度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四)我公司是一家中小微企業,2022 年初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第四季度我公司擬新購置的一台單位價值550萬元設備、器具,我們想了解一下這項政策對購置的設備、器具有哪些要求?
答:根據《公告》規定,對購置的設備、器具主要從兩個方面把握:一是購置時點上,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二是從購置資産類型上,購置的設備器具應當是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産,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將該設備、器具按固定資産管理。
(五)我公司是一家汽車製造公司,2022 年初取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我公司10 月20 日擬從供應商購進一批價值2000 萬元的發動機,用於汽車生産銷售。請問,我公司購進的這批發動機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答:根據《公告》規定,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第四季度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可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計扣除。但該政策中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産,你公司購買的發動機屬於存貨,不屬於固定資産,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
(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假設2022 年12 月10 日以現金購置了一套機器設備,12 月20 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設備運輸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預計2023 年才能運輸到位,我公司購置的這套機器設備可以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嗎?
答:根據《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 年第46 號,以下簡稱46 號公告)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第四季度以貨幣形式新購進的固定資産,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你公司不屬於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情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間為12 月20 日,在2022 年第四季度內,可以按規定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七)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擬於2022 年12 月採取分期付款購置一套價值2000 萬元的檢測設備,最後一期款項將在2023 年支付,但在12 月10 日取得發票,我們和供應商協議約定12 月30 日到貨,後因天氣原因,該套設備將於2023 年1 月5 日到貨,請問,我公司購置的這套檢測設備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答:根據《公告》、46 號公告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在第四季度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産,按固定資産到貨時間確認。你公司購進設備付款方式為分期付款,雖然發票開具時間為12 月10 日,約定12 月30 日到貨,但實際到貨時間為2023 年1 月5 日,在時間上不屬於2022 年第四季度期間,不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八)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4 月,我公司立項自行建造一套環保施工設備,造價1500 萬元,2022年9 月試用,2022 年10 月15 日完成竣工結算,我公司這套環保設備能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答:按照《公告》、46 號公告規定,對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産的購置時間,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你公司是今年10 月15 日完成自建項目竣工結算,屬於2022 年第四季度期間,可以按規定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九)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12 月份將
購置一台價值100 萬元的生産設備,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條件,如果公司2022 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值,形成了虧損,該項固定資産的加計扣除金額沒有扣完,請問以後年度還能繼續扣除嗎?
答:根據《公告》規定,企業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
除的,可結轉以後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你公司購置生産設備選擇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稅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將自動增加企業虧損,在以後年度結轉彌補。按照規定,你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度匯算清繳未扣除完而形成的虧損,符合條件的可在以後10 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
(十)我公司處於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在第四季度購置了一台設備,預計不會用於研發,還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公告》所明確的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並加計扣除政策,是獨立於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並不要求企業購置的設備、器具必須用於研發。因此,你公司購置的設備,無論是否用於研發,只要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均可以適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
(十一)我單位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準備在2022 年第四季度購進一台單位價值500 萬元以上的設備,可以適用稅前一次性扣除並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答:《公告》未對適用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設備、器具的單位價值進行限制,你單位購進的單位價值500 萬元以上的設備作為固定資産,可按規定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十二)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第四季度購進的設備、器具,企業是否可以選擇正常折舊,不選擇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
答:納稅人可根據自身生産經營需要自願選擇是否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需要説明的是,企業未選擇享受的,以後年度不得再享受。此項規定是針對單個固定資産而言的,假如企業2022 年第四季度購買了A、B 兩套設備,其中A 設備選擇了稅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計扣除政策,B 設備選擇實行正常折舊,那麼,B 設備在稅收上只能正常折舊,其折舊部分不能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十三)我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如果在2022 年第四季度購置了設備,打算在稅收上採取分年計提折舊的方式,分年計提的折舊還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按照《公告》的規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是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前提。你公司對購置的設備分年計提折舊,未選擇一次性扣除政策,也就無法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製造企業,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我公司將於10 月底購買一套新型智慧設備,價值5000 萬元。我公司會計核算預估計凈殘值25 萬元,請問稅法上計算享受2022 年四季度新購置設備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時,我公司可以不考慮凈殘值因素,按照5000 萬元進行一次性扣除並享受加計扣除嗎?
答:為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公告》對高新技術企業購置設備、器具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未強制要求企業會計核算和稅收處理必須一致。為讓企業充分享受稅收優惠的紅利,對於企業購置設備、器具在會計核算中預計凈殘值的,企業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可以不考慮預計凈殘值因素。就你公司而言,可以按照5000 萬元一次性稅前扣除並加計扣除。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 年第四季度將購置一套感光設備,如果在辦理第四季度預繳時未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請問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還能享受嗎?
答:企業在2022 年第四季度預繳申報時未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還可以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申請享受該政策。
(十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2022 年11 月將購入設備2000 萬元,12 月投入使用並開始計提折舊。其中,單價500 萬元以下設備1200 萬元,均按5 年計提折舊;單價500 萬元以上設備800 萬元,均按10 年計提折舊。稅收最低折舊年限與會計折舊年限相同,預計凈殘值為0,2022 年其餘月份未購入固定資産。第四季度預繳申報時,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您公司預繳申報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第一步,先填報一次性扣除情況。對於單價500 萬元以下設備、器具,在《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第2 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細行次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購進單價500 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項及“本年享受優惠的資産原值”等資訊;對於單價500 萬元以上設備、器具,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購進單價500 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項及“本年享受優惠的資産原值”等資訊。填寫完畢後,將該表單中“納稅調減金額”列次的合計值(第3 行第5 列)填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2000)第6 行“資産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填寫A201020)”中。
第二步,填報加計扣除情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 類)》(A200000)第7行“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下的明細行次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設備、器具加計扣除(按100%加計扣除)”事項及加計扣除金額。表單節選部分填報如下:
需要説明的是,稅務機關已經優化升級了電子稅務局,申報系統為納稅人提供了下拉功能表選項和部分數據項自動計算、自動填報的輔助功能,填報更加便利,建議優先選擇通過電子稅務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