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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失效廢止的部分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發佈時間:2026-08-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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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政策銜接,按照《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佈,第50號、第53號修改)的有關規定,稅務總局對相關稅務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公告》公佈廢止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公告》共對144件稅務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其中全文廢止136件,部分內容廢止8件。公佈廢止的文件主要是與現行有效的增值稅政策不一致或已被新文件替代。例如,《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13號)對資産重組有關增值稅內容進行了明確,因此,《公告》廢止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資産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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