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處上海洞涇加油站有限公司隱匿收入偷逃稅款案件。
經查,上海洞涇加油站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將銷售過程中現金收款存入個人賬戶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1100余萬元,少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397.34萬元。2024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935.8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依法查處偷逃稅款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積極維護國家稅法權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持續營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