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2021-07-13
信件标题:请属地职能机关能迅速查明涉税事项,明确给予办理期限。(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本人于2021年5月24日和6月9日分别通过12345,反映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问题。并要求对处理结构给予本人反馈和沟通。但6月28日本人通过12345系统查询到事项已办理完毕,同时先期与我沟通的青浦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承诺会对本事件认真核实后,给予本人及时反馈。但令本人失望的事,他们居然在举报人毫无知情的情况下,妥妥的说已经处理完毕,我不知道处理的结果是什么,对该企业有没有做出任何的措施等作为的行为。不希望现在的政府机关在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上,打闷包,应该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还是希望在认真核实后给予举报人予以反馈。谢谢!
发布时间:2021-07-21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回复内容:分类处理告知书 **同志: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您反映的事项。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