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2021-09-25
信件标题:***偷税不开发票(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本人反映,本人9/17在***订酒店一晚,后再平台提交开票资料,并电话告知***开票资料,到今天8天扔你不开具发票,导致不能报销 本人认为,对于这种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平台高于严惩 本人要求,退还双倍住宿费,并赔偿2000元误工费和电话费,谢谢
发布日期:2021-10-0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回复内容:***同志:您来信(来访)反映的事项应当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您反映的事项。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如需查询处理情况,联系电话:021-***)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