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2021-11-17
信件标题: 关于住房房产税变更无法联网通办的诉求(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本人反映,住房房产税发生变更(以前征收,现在不征收),需要各种材料,都已经电子化了但是还需要当事人提供各种名目繁多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产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房产税征收通知书,房产注销证明等等,理由是各区之间不联网本人认为,交税的时候联网查名下住房一清二楚,要变更为不交税的时候,要各种完全没必要的材料,还需要跑原区交易中心,都2021年了,电子政务还是如此不方便,是在不应该,很多材料比如买卖合同不可能保管一辈子 本人要求,房产税变更本来就很简单,而且都能查,为啥要麻烦市民跑多趟各个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1-12-13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回复内容: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李**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来信有关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房产税变更认定所需信息部门间共享互通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已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开展协作,将进一步实现不动产登记簿等信息的共享互通,简化变更材料,便利办理手续。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