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2022-01-06
信件标题:虚开增值税发票举报书(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信访人举报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5张。要求:1.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 .请求查明“四流”(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
发布日期:2022-01-12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回复内容:分类处理告知书 *同志: 您来信(来访)反映的事项应当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您反映的事项。您可以登录http://www.gjxfj.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如需查询处理情况,联系电话:62674807,或本机关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特此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