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08-12
留言标题:离职人员补发工资个税申报
留言内容:请问公司给离职人员补发工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申报个税?
答复时间:2026-08-13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第一步:人员信息设置
1.登录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
2.查找离职员工(找不到点【更多操作】→【显示离职人员】)。
3.编辑【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确认离职日期、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等信息准确。
4.点击保存→【报送】,提示成功即可。
重要提醒:
1.补发所属月份必须晚于离职日期所在月份。
2.建议同步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否”(避免重复扣除5000元)。
第二步:综合所得申报
1.返回首页→【综合所得申报】,按收入类型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补发工资/绩效)或“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年终奖)。
2.录入补发收入额,核对社保、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
3.完成【申报表报送】及缴款。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搜索
搜索
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