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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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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加快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动税收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区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让法治成为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局权责清单、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及区局法治制度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好地指导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实践。健全和创新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长效机制。

  加快税收法治制度建设。制定《经济合同法制审核工作指引》,提高经济合同法制审核工作质效;在市局制度规范基础上完善区局破产涉税事项操作指引、制定区局协助司法执行操作指引;承接落实市局法制建议书制度,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两个建议”办理机制;制定了区局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区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不断深化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贯彻决策部署,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税收工作实践,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税收工作发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总局、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拓展减税降费工作成效,开展税收政策汇编,对外发布税收支持稳就业19项税收政策汇编和30条税收政策问答,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稳就业作用;加强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落实,与政府扶贫工作部门对接,及时获取扶贫捐赠企业名单,支持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

  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实施“依法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举措,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获得广泛好评;切实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工作,确保缓缴措施落实到位。构建上下贯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形成“税收宣传、政策研究制定、纳税服务、系统保障、政策落实、统计核算、督查自查、风险应对”一体化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打造“一局一业”品牌建设。加强综合税政工作,开展“一局一业”研究。组建调研工作小组,制定调研计划及工作进度表,明确工作分工,结合区局实际选择金融科技业作为综合税政研究对象,完成代表企业走访调研工作。通过介绍金融科技业发展现状、本区经济发展特色、比对黄浦同上海其他各区及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的金融科技产业政策,论述黄浦发展金融科技产业的优势、必要性和短板,最后立足税收视角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贡献可行性建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局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办理效率。

  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依照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与信用监管,通过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采取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一是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推行知权明责,将权责清单事项落实到每个税务干部岗位操作环节,打造“权、岗、责、人”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助推精准、规范、统一执法。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上线新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执法服务等事项;推动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更新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信力。三是确保公开及时。根据税务总局和市局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对各栏目进行更新,并对栏目内容实行动态调整。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公文的重新审查,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公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区局党委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委会议形式表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市局重要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区局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平稳推进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同时落实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集体决策。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有效推进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区局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以充分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根据违法手段、危害后果等衡量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注重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区局裁量基准,并加强培训,确保所有干部落实到位。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设置法制审核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梳理区局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确保应公示尽公示、应审尽审、应记录尽记录。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启用全市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优化音像记录操作工具,优化辅助平台法制审核模块。鼓励业务部门主动创新,扩大适用范围,制定操作指引,在关键环节和争议事项中引入全过程记录;落实分级分类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指导,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实现重大税务执法决定审核全覆盖。

  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结合区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度。对年度内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全面自查;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抽取30%比例的案卷开展进一步评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细化文书制作标准,优化文书制作流程,明确案卷归档材料种类;针对案卷评查中的突出问题,对基层税务所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

  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以执法资格考试为例,抓岗位实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业务水平,2021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中,合格率100%。

  (五)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坚持“有错误必纠正、有瑕疵必指出”,发挥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1-12月,共收到税务行政复议提出答复书1件,以维持原行政行为办结,未发生纠错案件。发挥复议监督纠错职能,起到了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

  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和协同应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1-12月,共应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2件,一起原告撤诉,另一起二审维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负责人一审出庭率实现100%,形成日常执法、普法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扎实做好涉税信访工作。在诉访分离的基础上,按照“法定途径优先、既有行政程序优先”的原则,建立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税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甄别、引导、分流、办理”信访工作处理机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和税务工作职能调整时,严格按照市局规定,对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做出调整;针对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各类申诉投诉求决暴增的现象,及时将各类诉求引导至既有行政程序办理,让纳税人的诉求及时得到回音。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市局要求,安排公职律师在市局层面综合处理和响应全市税务法治工作需求;进一步贯彻 “分类培养、重在实践”的工作要求,拓展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区局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合同审查、破产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案审理、法制审核等税收法治工作。区局法律顾问也能根据税务机关民事、行政、刑事、劳动等多方位实际需求,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度,区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国办、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部分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理念还比较淡薄。

  2022年,黄浦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发展改革大局,以提高区局依法治税水平,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实现法治理念显著提升、行政行为不断规范、监督机制切实有效,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法治服务中心工作的政治能力。聚焦税收中心工作,立足参谋助手和统筹保障的职能定位,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扎实推动党建与政策法规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植法治理念。逐渐形成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贯穿始终,领导干部带头、各级联动互促的学习体系,强化干部思想融合。紧跟国家发展战略,主动担当作为。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中继续贯彻和巩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政策,为长三角区域发展按下快车键;在“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落地工作中,加强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等方面的横向联系,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切实疏通堵点、破除难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司法行政衔接机制,打造协同共治品牌。持续深化税务司法、税务检察衔接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税务司法协同共治品牌。不断加强与法院衔接协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落实税检工作衔接机制要求,探索与检察机关形成共商共建税检衔接制度安排,努力实现最佳税务行政执法状态。

  二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升法治融合税收业务的协同能力。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强化保障融合。用好“三项制度”“法制建议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制度,发挥部门优势和功效,自抬标杆、自我加压,不断夯实区局法治基础、提升税收工作质量,强化区局多部门、多资源之间的协同推进能力。全面深化“三项制度”实施。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税收业务的衔接融合,实现点上有突破,面上共推进。进一步理顺完善区级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及时准确维护;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平台,落实分级分类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指导,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用好法制建议书制度。深化税务司法衔接、税检对接,做好“两个建议”回复,实现“法检建议-区局法制抓整改-主责部门强落实-业务科室建章立制”的闭环管理体系,盯紧工作漏洞短板,一项一项抓问题的政治整改,按“清零”要求逐项“销账”,全面提高区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重案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重案审理办法规定,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应审尽审,严格依法依规审理案件。积极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工作,积极为重审委的决策做好辅助工作,有效提升审理效率。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探索涉税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着力做好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典型案例对税收执法的指引作用。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以案说法,推动税务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转变。

  三是坚持以创新超越为使命,提升法治优化综合税政的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综合税政管理的职能,树立勇立潮头、不断创新的理念,想在前、走在前,提升对人民群众依法治税新期盼的敏锐度,为综合税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持续推进各项优惠政策成效显现。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配合,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高效落地。发挥“优惠政策落实例会工作机制”功效,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最新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总结前期各项政策的后续效应,加强政策执行反馈,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上更加便捷。不断提升税收政策研究能力。区局法制部门与业务科室、税源管理所紧密合作,对区域内重点行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收集行业政策诉求,找出行业发展关键问题、研提政策建议,完成研究报告撰写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贡献智慧。

  四是坚持以人才兴税为依托,提升法治培育活用人才的统筹能力。从法治人才方面着力,积极组建区局法律专家团队,服务法治人才梯队建设,培育培养法治人才,统筹用活人才队伍,营造法治队伍“人才辈出、学有所用”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扩宽培养途径,提高法治人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抓引导、抓培训、抓成效,培育好、使用好法治人才。采取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案例分析、参与法规工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法治干部队伍系统学、深入学,不断提高法治人才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实践本领。搭建工作履职平台,统筹用好法律人才。充分发挥区局法律专家团、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为智囊团、后援团和教导团的作用,在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复议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积极引入法律人才力量;突破部门限制用人,鼓励法制部门以外的法律人才也参与到日常法规工作中,共同推进区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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