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严 捷,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018;
持证人姓名:傅惠民,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072;
持证人姓名:张 勤,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079;
持证人姓名:张佳珂,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084;
持证人姓名:毛黎明,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40;
持证人姓名:肖 静,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51;
持证人姓名:周建华,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59;
持证人姓名:唐 勇,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79;
持证人姓名:姚 斌,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80;
持证人姓名:陈顺彤,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185;
持证人姓名:周 洁,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226;
持证人姓名:华建菁,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301;
持证人姓名:张政红,税务检查证号:沪税征3101*****017。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