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五个重大原则”,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加快税收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区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重点内容,通过“联学联建”、“视频学习”等方式不断深化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税收工作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全面推进税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同时落实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二)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让法治成为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局权责清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及区局法治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统筹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研发费加计扣除等重点税费政策落实,持续助力企业盘活资金,激发活力。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沟通,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享受税费支持政策红利,切实增强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上下贯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政策落实精准到位,区域经济发展动力有效激活。
二是打造“一局一业”品牌建设。加强综合税政工作,开展“一局一业”研究。持续加大对金融科技行业的调研走访,通过跟进金融科技业发展现状,探讨税费支持政策对行业的总体影响,立足税收视角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贡献可行性建议。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对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办理效率。
四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依照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与信用监管,通过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采取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探索“税检法”合作机制
完善区局破产涉税事项操作指引、制定区局协助司法执行操作指引,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落实“两个建议”办理机制,积极探索与检察机关形成共商共建的税检衔接制度,全面提高区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预防公益诉讼。
(五)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区局执法公示、法制审核事项、全过程记录清单,确保应公示尽公示、应审尽审、应记录尽记录。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运用全市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优化音像记录操作工具,在关键环节和争议事项中引入全过程记录;优化法制审核流程和系统内模块,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结合区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对年度内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两次全面自查;组织抽取30%比例的案卷开展进一步交叉评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细化文书制作标准,优化文书制作流程,明确案卷归档材料种类;针对案卷评查中的突出问题,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辅导培训,要求基层税务所及时落实整改,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是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和裁量基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要求,综合长三角清单、全国第一批清单和全国第二批清单,对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启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告知承诺书》。以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根据违法手段、危害后果等标准,综合考虑行政效率与实操性,在《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区局细化裁量基准,开展培训确保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深化权责清单和知权明责工作,编制公布了权责清单及业务流程图并动态更新,打造“权、岗、责、人”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助推精准、规范、统一执法。
五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上线新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执法服务等事项;推动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更新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信力,及时对各栏目进行更新,并对栏目内容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公文的重新审查,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公开。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有错误必纠正、有瑕疵必指出”,发挥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和协同应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形成日常执法、普法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本年区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企业未开票向市局提起行政复议,区局积极调查核实并督促企业开票,最终实质性化解争议;另一起涉及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经复议维持后,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在一审诉讼阶段,后续区局将持续加强与当事人和法院的沟通工作,推动争议化解。
二是扎实做好涉税信访工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信访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区局信访办理事项工作规范化、加强信访分类办理质效,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二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抓岗位实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业务水平。
三是打造法律法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对内编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对税务执法人员开展了普法教育;对外依托黄浦税务“税享天地”进行《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讲解,为纳税人、管理人线上讲解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方式。
四是发挥税务公职律师支持作用。安排公职律师综合处理和响应全市税务法治工作需求;拓展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形成了“公职律师+专家团队、兴趣小组+法制联络员”的“1+2+N”法律人才格局。培养好法治业务复合型人才,让各部门、特别是新进干部中的法制人才成为推动依法行政与精确执法的毛细血管,以个体为媒介,将法治理念传导至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为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扩宽培养途径,提高法制人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抓引导、抓培训、抓成效,培育好、使用好法治人才。采取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案例分析、参与法规工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法治干部队伍系统学、深入学,不断提高法治人才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实践本领。另一方面,搭建工作履职平台,统筹用好法律人才。在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复议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积极引入法律人才力量,做好法治人才储备工作,共同推进区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聚焦税收中心工作,立足参谋助手和统筹保障的职能定位,紧跟国家发展战略,主动担当作为。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中继续贯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两批“首违不罚”政策,为长三角区域发展按下快车键;在“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落地工作中,加强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等方面的横向联系,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切实疏通堵点、破除难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深化税务司法、税务检察衔接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税务司法协同共治品牌,不断加强与法院衔接协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探索与检察机关形成共商共建税检衔接制度安排,努力实现最佳税务行政执法状态。
三是税务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面深化“三项制度”实施,更新《黄浦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税收业务的衔接融合,实现点上有突破,面上共推进。做好“两个建议”回复,盯紧工作漏洞短板,一项一项抓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整改措施执行到底,做到反馈率和整改率达到两个 100%。推动重案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重案审理办法规定,做到应审尽审,严格依法依规审理案件。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探索涉税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着力做好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以案说法,推动税务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转变。
四是全局法治氛围得到进一步优化。积极落实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对内、对外双管齐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学习活动,实现法治理念显著提升。加强与区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以签订备忘录、搭建合作平台等方式与外部门交换各阶段工作内容,争取协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税务力量”,共同推动营造 “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扎稳打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度,区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与法治税务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国办、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税收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与税收执法管理不到位之间不相适应,纳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黄浦区税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和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密围绕服务发展改革大局,以提高区局依法治税水平,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执法行为,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从法治税务的角度理解和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充分准备、精心实施、契合实际,注重效果,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创新普法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
二是加强干部法治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践,持续抓好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规范性。积极运用“大练兵、大比武”、“每周一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引导税务干部避开执法“陷阱”和“雷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推进减税降费。优化政策宣传辅导,强化具体落实举措,加强效应跟踪分析,注重内部风险防控,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税收大数据功效,助推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有效落地,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主体需求,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事理、情理和法理有机统一的最佳执法状态。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在各领域实行非强制性执法,以刚柔并济的方式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丰富依法治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