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管理,制定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制度,对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临时变更最高开票限额到期恢复的,每月抽取审批数据全量下发相关税务所核实,由税务所在申报期结束后按照名单逐户确认企业恢复至原有最高开票限额。2022年共主动开展批后监管12批次,未收到有效投诉举报,也未发现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依托“三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对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0万元以上),要求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企业情况时使用执法记录仪。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的要求,编制《实地核查要点》并拍摄示范视频,详细列明拍摄的内容、格式、上传方式等信息,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提供参考。
(二)合理分类分级,加强审批服务
(三)整合已有资源,提升审批效率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2022年度,我局就本事项未发生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税务机关正大力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其管理模式与当前的行政许可事项,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还未能完全契合。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引入数字技术,提高审批质效
通过对现有税收数据的整合分析,减少行政许可审批的流转环节和审批时间,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风险控制,改进管理模式
将风险管理理念运用到税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工作中,对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提高征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