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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税务局有关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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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的通知

 

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令的规定,新版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发票专用章尺寸具体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 40x 30(mm);

二、边宽 lmm;

三、中间为税号,18 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 mm,字宽 1.3 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 mm(字体为Arial ) ;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 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 5 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 4.6 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 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 mm,字宽1. 7 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 mm(字体为Arial ),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黄浦区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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