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及相关需求,市局已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软件进行修改并在市税务网站上公布。 修改内容:明细申报中有个人的应纳税额小于1元(含)的,应纳税额计为“0”。 8月1日起,综合征管系统对于个税的导入申报将只接受新版软件的数据。 请纳税人及时更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软件(见附件)。
| ||
|
上海市黄浦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
|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及相关需求,市局已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软件进行修改并在市税务网站上公布。 修改内容:明细申报中有个人的应纳税额小于1元(含)的,应纳税额计为“0”。 8月1日起,综合征管系统对于个税的导入申报将只接受新版软件的数据。 请纳税人及时更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软件(见附件)。
| ||
|
上海市黄浦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