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帮助您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使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完成一次填表、一次流转、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对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涉税事项友情提醒如下:
一、事前准备
1、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可至工商部门提供的公安已备案单位刻制);
3、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简称“CA证书”),可至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21号窗口办理;
二、申请途径
1、现场申请:您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黄浦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四楼“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地址:斜土路313号),填报《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告知书后所附材料),现场申请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及发票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等10项新办企业税务初始化涉税事项。
2、网上申请:您可登陆上海市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新办企业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操作界面在线申请新办企业税务初始化涉税事项,在线填写《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您前往区局办税大厅四楼“新办企业服务专区”领取办理结果,您同时提交告知书后所附的相关材料。
三、受理办结
若您需当日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至税控服务商处购置税控设备、至办税服务厅一楼12、13号窗口办理税控卡发行、至办税服务厅一楼1至8号窗口领用发票。
四、培训报名:
区局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新办企业专题培训,请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查看最新培训日期并进行报名:
1、关注“黄浦税务”微信公众号。
2、登陆“上海税务网”黄浦子网站(纳税人学堂栏目)。
您有任何疑问可至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咨询,或拨打区局12366咨询电话,也可至区局大厅四楼“新办企业服务专区”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配合。
“黄浦税务”微信公众号
黄浦区税务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
附件:下述材料纳税人当场申请时提供;若网上申请的则在领取结果时提供。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
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
4、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 需要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5、“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CA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