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区局党委2019年4月28日讨论决定:
王哲任企业所得税科科长,免去其第十六税务所所长的职务;
许鹤龄任第二税务所所长,免去其财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万建华任第十六税务所所长,免去其第三税务所所长职务;
夏熙吟任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免去其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王堃任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免去其第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唐思嘉任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第八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赵磊任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欣齐任财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第五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陈雪婷任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第八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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