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康定路358号征管资料库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0日 10:1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0日 09:00至2019年07月17日 15: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 13:00至2019年07月22日 13: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 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150251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昌平路99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丽俊 021-526568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晨 021-515025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康定路358号征管资料库维修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ZH-LB201906-148
预算金额:1209800元(财政资金)
委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昌平路991号
联系人:黄丽俊
电话:021-52656839
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
联系人:王晨
电话:021-51712380-621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信用中国” 上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3.“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响应单位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响应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经验查后将退还供应商(如有缺少,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 17日上午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磋商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仅限现金),售后不退。
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代理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 月22 日13: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王晨
项目联系电话:021-5150251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