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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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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昌平路办公用房电梯维修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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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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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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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8日 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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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8日 09:00至2019年07月25日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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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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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7月29日 13:30至2019年07月29日 1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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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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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7月29日 1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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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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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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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黄丽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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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
021-526568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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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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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昌平路99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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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丽俊 021-526568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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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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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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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晨 021-51712380-62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昌平路办公用房电梯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拆除原有电梯;钢结构改造;定制并安装非标电梯;更换电缆、门机、控制柜、接触器、层门滚轮等设备;新建智能化系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
2.预算金额:869000元(财政资金)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2.“信用中国” 上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3.“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响应单位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响应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经验查后将退还供应商(如有缺少,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7 月 18日-2019年7 月 25 日上午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磋商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代理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29 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606室会议室
委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昌平路991号
联系人: 黄丽俊
电话:021-52656839
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
联系人:王晨
电话:021-51712380-6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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