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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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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

  发票助手软件使用二维码技术,可由纳税人自行操作,生成包含发票抬头信息的二维码。

  您可通过“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我要下载”模块下载发票助手软件PC版和安卓版。开具发票时,通过手机或扫描设备识别二维码,即可自动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

  具体应用说明及操作步骤详见附件,敬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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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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