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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园区税收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4-04-2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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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试点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使试点工业园区真正成为投资者的投资福地、商务成本的盆地和政策的高地,我局将本着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人人是窗口、人人是投资环境”的要求,把单一服务转变为综合服务,把被动的应付事务性服务转变为主动热情服务,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新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税收环境,现决定自2004年起,对试点园区的企业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1、一次讲清,两次受理

  纳税人前来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人员应该一次讲清楚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使纳税人第二次来办税时,能够顺利受理。

  2.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在收到经审核无误、手续合法的税务登记申请资料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手续。

  3、一般纳税人认定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者,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实地查验、审核及完成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

  4、纳税申报和领购发票

  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和领购发票,办税服务厅实行中午值班制度,遇到特殊情况采取特事特办且延长服务时间。

  5、申请政策性减免税

  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接到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报告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回复工作。

  6、申请办理退税

  各项退税(涉及税务部门的退税)经审核退税申请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税手续,并移交金库。

  7、税务咨询

  办税服务厅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立咨询窗口或者导向台,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对纳税人的咨询,第一个接洽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必须负责为咨询人答疑或指引,并做好记录。

  (1)电话咨询:接电话后应迅速作出回答,对当场不能作出解答的,应及时转介有关部门,并进行过程跟踪,确保回复咨询人。

  (2)当面咨询:一般问题接洽人员应当场作出解答,对当场不能解答的应迅速转介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回答。

  (3)书面咨询:一般税收业务问题应在收信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便民服务

  服务大厅环境优美、整洁卫生,添置必要的便民措施和税收政策宣传栏,公示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上墙公布有关涉税操作程序图,印发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便民告知书,及时更新电子触摸屏的涉税内容,方便纳税人。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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