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涉税事项审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局《关于本市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嘉定区税务局设立了专职涉税事项审批所(第二税务所),并在五个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涉税事项审批组,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行使涉税事项审批职能。
一、业务办理
按照“规范标准、统一受理,集中审批,统一出件”的涉税审批专业化管理目标,由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部分系统外或区局列明的事项除外)将由办税服务厅窗口统一受理。
根据审批类型的不同,受理事项将分别流转至相应的审批职能部门(办税服务厅审批组、专职审批所、业务科室)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具体审批人员将与纳税人联系,进一步核实、补正受理材料或进行实地核查。
纳税人可按照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上的期限规定至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审批结果通知(“终审同意”或“终审不同意”)。
二、业务咨询
(一)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涉税事项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涉税事项的政策依据、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结时限等内容:
1、嘉定税务子网站:进入嘉定税务子网站首页,依次选择“便民服务——网上下载”或依次选择“重点推荐--纳税人学校--知识汇编--操作手册”,进行查询下载;
2、至各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材料或查询下载:
办税服务厅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第一税务所 |
开发区叶城路925号 |
39517533 |
第三税务所 |
江桥镇沙河路335号 |
69112212 |
第四税务所 |
安亭镇墨玉路68号 |
39586748 |
第六税务所 |
南翔镇真南路4268号 |
59172188 |
第七税务所 |
马陆镇丰茂路718号 |
69150513 |
(二)纳税人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业务咨询: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嘉定远程坐席)
2、前往各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室现场咨询
3、登录纳税人个性化服务平台,选择“我要联系—主管分局”与在线坐席人员即时咨询,或是选择“我要联系—税收管理员”与税收管理员互动交流。
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13年6月